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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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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6 08: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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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非因工死亡待遇
(5015)
划词:
ID(18150)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非因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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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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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6 08:51:49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非因工死亡待遇
(5015)
划词:
ID(15912)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非因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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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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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6 08:50:37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非因工死亡待遇
(5015)
划词:
ID(15912)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非因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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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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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6 08:49:25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非因工死亡待遇
(5015)
划词:
ID(15912)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非因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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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3:05:16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32568)
划词:
ID(18126)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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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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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50:49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5015)
划词:
ID(15912)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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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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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8:23:36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养老保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
(32555)
划词:
ID(18120)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养老保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养老保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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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20 08:23:30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医保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
(32554)
划词:
ID(18120)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医保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医保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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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8:03:21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异地就医
(32552)
划词:
ID(18133)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异地就医】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异地就医】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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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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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20 07:30:07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患病及非工伤可用医保
(32506)
划词:
ID(18131)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患病及非工伤可用医保】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患病及非工伤可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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