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18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18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8339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12-17 09:16:31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不符合安全标准
(27924)
划词:
ID(18188)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不符合安全标准】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338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12-17 08:33:34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无证食药产品
(32995)
划词:
ID(18187)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无证食药产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337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12-17 08:33:05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无证食药产品
(32995)
划词:
ID(18186)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无证食药产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无证食药产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336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12-17 08:31:05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不符合安全标准
(27924)
划词:
ID(18185)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不符合安全标准】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335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12-17 08:30:42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不符合安全标准
(27924)
划词:
ID(18184)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售货工具和设备; (九)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不符合安全标准】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472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8-15 22:11:49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不安全化妆品三倍赔偿
(32338)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不安全化妆品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不安全化妆品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470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8-15 22:11:22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不安全美容产品药品十倍赔偿
(32339)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不安全美容产品药品十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不安全美容产品药品十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344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8-14 08:25:41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化妆品欺诈十倍赔偿
(31429)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化妆品欺诈十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化妆品欺诈十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339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8-14 08:23:17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保健品欺诈十倍赔偿
(31418)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保健品欺诈十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保健品欺诈十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338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8-14 08:23:03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保健品欺诈三倍赔偿
(31417)
划词:
ID(16863)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保健品欺诈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保健品欺诈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1
2
/ 2 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