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5-3-24 11:19:02 覃达艺律师 管理员 发布者 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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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无疑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司法改革的亮点。而让人疑惑的是,宪法赋予法院的审判权可否让青年法官行使?若是,青年法官怎样“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窥探现状,你读了四年法律,过关斩将通过司法考试,争先恐后考进法院却被充实到后勤。你想去业务庭锻炼,又不敢向领导反映。害怕有人说你不服从组织安排,害怕有人说你没有大局观,害怕有人说你挑战领导权威……于是你变得不爱说话。环顾周遭,不知是你模仿别人,还是别人复制你,所有青年法官都不再说话。
  一、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我听见一位官太太在立案庭趾高气扬地命令你,“给我把这个案子立了,给你们领导打过招呼了!”你利索地翻阅纸张,看似审查材料,实则舒缓压抑。为何你愤懑不满却温顺不语?因为你知道若不立案,领导要责怪;若是立案,出问题也要担责。无奈,青年法官匍匐在特权下叹惜。
  我看见你在审委会会议室汇报案件,从不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从不坚持自己的主张,每次都是等他人先说看法,再重复别人的思路。你有话要讲,为何不敢大声直说?因为你理论不行又经验不足,不肯学习又责任感流失。逐渐,从众心理在青年法官间蔓延。
  我看见一位老者常年踩着饭点到法院闹诉信访,你好心给老人送餐,却被同事委婉提点,“若老人说饭里有毒,你该怎么办?”你恍然大悟后沉默不语,心里拨动算盘开始计算:很同情老人,但又怕被陷害;同情没有回报,回避可以消灾。从此,理性驱散血性,冷漠在青年法官心中疯长。
  我看见你写信息简报,总是习惯性报喜不报忧。昨天写法院结案率百分之百,今天写法院学习先进典型。为何冤假错案你不写?为何负面典型你不写?比起先进事迹,负面案例更具教育性和警示性。你只知道法治建设取得的硕果,不学习践踏法治遭受的恶果。结果,青年法官染上“选择性记忆”,“集体失语”病症不轻。
  我看见你在酒桌上推杯换盏表面欢畅,背后却躲在厕所里抠喉呕吐。53度的白酒灼烧你的胃,糜烂你的肝,你不想喝酒,为何不愿直说?因为你明白“烟搭桥,酒开路”的门道,酒桌上今天的朋友或会成为明天的领导,盘根错节的利害关系让你明白人际的重要。于是,思想被人脉捆绑,青年法官缺少独立思考。
  二、酱缸文化中的隐权力和潜规则
  青年法官,你为什么不说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平常现象背后总是蕴藏社会根源。柏杨先生说,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像大江大河滔滔奔流,但因时间太久,大江大河里的污物沉淀塞道,这水不动而坏,越沉越多,越久越腐,最后变成酱缸。
  中国很典型,在华夏大地上先后建立了十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封建帝国。其意义卓著,“大一统思想”亘古延绵,中华文明成为世界上唯一未曾中断过的文明。
  但自秦以降,百家争鸣彻底结束。史学传统观点认为,焚书坑儒等极端措施葬送了谏言者发表异见的冲动,是中国文化史上的浩劫。从此文化依附政治,思想遭受钳制,“明哲保身”根植于中华民族的血脉,有不同意见而不敢直言,人人盲从造成民族灾难,中国以后的两千多年中再也无法产生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
  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历代最有教养的人往往又皓首穷经地在儒学的诠释中讨生活,在争当正统思想的嫡传后裔中耗尽智慧。到了东汉“师承”兴起,若学生的思想言论超出老师告诉他的范围,不但不能立说,而且还违反律例。结果思想逐渐僵化,像契诃夫笔下“装在套子里的人”,大脑上套个塑料口袋,密不透风。
  隋唐创立完善的科举制度可谓毁誉参半,它在中国历史上存续一千三百多年,被西方学界公认为现代西方文官制度的鼻祖。但其致命弱点是忽视独立创新,窒息思想活力。同时,“学而优则仕”成为我国古代读书人的毕生追求,“中国人喜欢做官”的文化基因遗传给范进、孔乙己及当下成千上万名参加公考的考生。
  到了明清,做官梦更被展示得淋漓精致。吴钩和吴思先生考证,当时的官员被两种无形力量左右。一是隐权力,它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脉关系创造,可假借隐权力,壮大自己的实际权力。二是潜规则,真正支配自己行为的东西,不是台前公知的仁义道德,而是幕后潜藏的利害关系计算和趋利避害选择。
  你在先验的社会酱缸中如此成长,悄然内化上述先验前提让你不明白自己,不清楚自己,不可避免与自己形同陌路。结果,离你最远的地方,就是你自己。
  三、有话你就大声说出来
  认识自己!——古希腊德尔斐神庙门柱上镌刻着象征人类最高智慧的神谕。黑格尔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践行这一诫命的人。因为他启迪你,就像通过水面去看太阳会伤害眼睛一样,任由另一个外在对象替自己决定,会锈蚀自我的大脑。只有认识自己才不会盲目,才能坚守灵魂深处的净土,实现知行合一、真善一体。
  无意与苏格拉底比高,但青年法官有权说话!人格需要思想表达,思想需要语言外化,若语言随他人跳动,思想同他人起舞,人格与他人混同,“独立行使审判权”就是天方夜谭的神话!你是国家的希望,你是民族的未来,成长中你不肯说话,那正义定被雾霾遮罩!
  所以,你在立案庭可以铿锵有力地对那位官太太说,请将材料准备齐全再来;你在审委会可以底气十足地对院长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你在食堂可以义正言辞地对那位闹访者说,闹诉信访要坐牢;你在简报上可以光明正大地对大家说,冤假错案应当学习;你在饭桌上可以直截了当地对朋友说,喝酒伤肝不能喝……
  然而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要么你影响别人,要么别人影响你。如巴赫金说,自我是他人的恩惠,他人是自我的馈赠,支配行为的思想时刻受话语渗透影响。于是,人具有正义的能力,使法治成为可能;亦有不正义的倾向,使法治成为必要。“认识自己”一头连接着极端个人主义,一头连接着个体虚无主义。
  成为自己!——尼采叩问“你的良知在说什么?”。因为,“认识自己”两极相通,若极端个人主义不止步于信仰,势必导致一无所信的个体虚无主义,而个体虚无主义不止步于怀疑,则会导致无知狂妄的极端个人主义。所以,必须要用制度防止你从正轨滑入歧途,使你成为自己,成为想说话、敢说话、说真话的自己。
  首先,用制度保障法治信仰。制度设计应允许青年法官大声拒绝权力诱惑,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这样的年轻人固然偏执,缺失八面玲珑的领袖气质,但却具备法律人敬虔的法治信仰,往往能确保审判权可以公正运行,不受行政权力非法干涉。可惜,这些高尚美德只写在书本上,没有哪位法官有勇气践行在工作中,除非这种信仰得到根本性制度保障。
  其次,用制度培养司法经验。制度设计应规定年轻人在协助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必须说话。言论贯穿在阅卷笔录评析、合议庭会议、审委会会议等司法过程中。观点可以类似,但不能简单重复;主张或不被采用,但必须在卷宗里体现。一方面不管是工作经验还是社会阅历,年轻人应怀谦卑受教之心与同事和领导交流;另一方面发言制度有益于培养年轻人的独立审判思维。
  最后,用制度提升理论水平。制度设计应敬畏科研规律,每年限发一篇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是知识结构和理论水平的表达,有益于青年法官独立人格的养成。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审判业务和家庭生活,必须坦诚认同人类的有限性,尊重科研规律,规定每人每年限发一篇学术论文。若未能持续学习,没有大量知识储备,注水猪肉式的东拼西凑,论文写得太多也不会有自己独立的见解。
  青年法官,有话你就大声说出来!从认识自己开始,努力成为自己。如同这次改革是国家的决策、民族的选择,开弓没有回头箭,自己选择了司法道路,哪怕是跪着也要走完!
  (作者单位:贵州省平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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