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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生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从宏观上讲,法治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意识形态的色彩,而在证据法学领域讨论中国特色则更多关注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它要考虑两大法系以及中国证据制度的具体选择。证据法在中国发展面临着法律传统和立法模式两大理论障碍。但证据法作为法治的基石,在中国背景下加强证据法学建设,将特别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基本目标。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应当有证据法学一席之地。或者说,证据法学缺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将会由于缺少研究法治基石的证据法学而成为建在沙滩上的高楼大厦。我国目前证据立法缺乏价值基础和理论体系方面的设计,数量有限的证据规则处于一种缺乏逻辑联系的离散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司法人员从整体上掌握证据法的宗旨和基本要求,而且也影响了证据法学的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司法理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了。法学的学科建设对此不能熟视无睹。 从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证据法学在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中的缺位应当纠正。证据法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尽管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证据立法,但统一证据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二,尽管西方两大法系存在差别,但近年来其相互融合的趋势逐渐增强。第三,尽管诉讼法对证据法的主导地位并未改变,但证据法的完善也有利于诉讼制度的健全和发展。第四,尽管我国目前证据法学教育还存在着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的划分,但近年来整合刑事和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编写将三大诉讼证据统一起来的《证据法学》教材已成共识。第五,尽管七年前还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证据法学还未摆脱作为诉讼法学、程序法学附庸的尴尬境地”,但七年后的今天,证据法学在一些大学已成为与诉讼法学并列的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位点。证据法学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在全国7所法院开展了一年多的试点工作;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的召开,使证据法学有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国际交流平台,并使中国证据法学成为许多国外学者的研究对象。 我国证据制度的不健全,应当从过去的法学教育中寻找原因。我们要建立完善的证据制度,也应当从发展证据法学入手。针对目前证据法学教育的现状,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重视证据法学的学科建设,使其成为独立于诉讼法学的一个二级学科。证据法学学科地位的确立,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完善。2、加强证据法学课程体系建设,目前大多数学校只是把证据法学作为选修课,这不利于培养具有证据意识、掌握证据规则的现代法学人才。建议各高等学校法学院开设独立的证据法学必修课程,建议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将证据法学作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以满足中国未来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司法从业人员熟练掌握证据法学知识的需要。3、加强证据法学教材建设,目前的证据法学教材存在着理论体系不完善以及过分偏重实然的问题,不利于未来中国法学人才的培养,建议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重视证据法学教材建设。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提出的以“一条逻辑主线”、“两个证明端口”、“三个法定阶段”、“四大价值支柱”来建构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体系的教材建设思路,值得研讨推广。 出处:《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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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保生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从宏观上讲,法治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意识形态的色彩,而在证据法学领域讨论中国特色则更多关注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它要考虑两大法系以及中国证据制度的具体选择。证据法在中国发展面临着法律传统和立法模式两大理论障碍。但证据法作为法治的基石,在中国背景下加强证据法学建设,将特别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法治的基本目标。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中,应当有证据法学一席之地。或者说,证据法学缺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将会由于缺少研究法治基石的证据法学而成为建在沙滩上的高楼大厦。我国目前证据立法缺乏价值基础和理论体系方面的设计,数量有限的证据规则处于一种缺乏逻辑联系的离散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司法人员从整体上掌握证据法的宗旨和基本要求,而且也影响了证据法学的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司法理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了。法学的学科建设对此不能熟视无睹。
从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来看,证据法学在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中的缺位应当纠正。证据法应当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尽管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证据立法,但统一证据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第二,尽管西方两大法系存在差别,但近年来其相互融合的趋势逐渐增强。第三,尽管诉讼法对证据法的主导地位并未改变,但证据法的完善也有利于诉讼制度的健全和发展。第四,尽管我国目前证据法学教育还存在着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的划分,但近年来整合刑事和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编写将三大诉讼证据统一起来的《证据法学》教材已成共识。第五,尽管七年前还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证据法学还未摆脱作为诉讼法学、程序法学附庸的尴尬境地”,但七年后的今天,证据法学在一些大学已成为与诉讼法学并列的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位点。证据法学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证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统一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建议稿)》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在全国7所法院开展了一年多的试点工作;第二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的召开,使证据法学有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国际交流平台,并使中国证据法学成为许多国外学者的研究对象。
我国证据制度的不健全,应当从过去的法学教育中寻找原因。我们要建立完善的证据制度,也应当从发展证据法学入手。针对目前证据法学教育的现状,我们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重视证据法学的学科建设,使其成为独立于诉讼法学的一个二级学科。证据法学学科地位的确立,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完善。2、加强证据法学课程体系建设,目前大多数学校只是把证据法学作为选修课,这不利于培养具有证据意识、掌握证据规则的现代法学人才。建议各高等学校法学院开设独立的证据法学必修课程,建议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时将证据法学作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课程,以满足中国未来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司法从业人员熟练掌握证据法学知识的需要。3、加强证据法学教材建设,目前的证据法学教材存在着理论体系不完善以及过分偏重实然的问题,不利于未来中国法学人才的培养,建议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重视证据法学教材建设。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提出的以“一条逻辑主线”、“两个证明端口”、“三个法定阶段”、“四大价值支柱”来建构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体系的教材建设思路,值得研讨推广。
出处:《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