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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24 21:10:2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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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陈昶荣
 
出版年: “民89”
     研究生: 陈昶荣
(以研究生姓名查询“国家图书馆”索书号 ,未查获者表“国图”尚未典藏)
(以研究生姓名查询“国科会科资中心”微片数据库)
(连结至全国图书联合目录)  (连结至政大图书馆馆藏目录)
    电子全文: 电子全文下载
    论文名称: 大陆地区《担保法》之研究
    指导教授: 陈月端
    学位类别: 硕士
    校院名称: “中国文化大学”
    系所名称: 法律学研究所
      学号: 85112038
     学年度: 88
     语文别: 中文
     关键词: 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摘要]
大陆地区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即着手建立计划商品经济体制;时至九十年代,更以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靠拢之过程中,由于导入市场竞争机
制,市场风险问题逐渐浮现与受到重视,而降低市场风险的手段之一即透过担保方式确保
债务之履行。同时,企业或个人应如何从市场上获得所须资金,亦日渐重要。为此,大陆
地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而于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期能促进资金融通与保障
债权,降低市场风险。
  然而,《担保法》之规定是否合理,能否发挥清理三角债之功能,并成为确保债权实
现之有效手段,乃本论文之研究动机之一。其次,台商赴大陆地区投资者日众,该如何运
用《担保法》以从当地获得经营所需资金,则为本论文之另一研究动机。最后,大陆地区
之物权法草案已起草完成,其对《担保法》之有关规定已有所修改或补充,然其结果是否
恰当,亦促使本论文进行研究。
本论文系以《担保法》为主要研究对象,辅以《担保法》之配套法规,就《担保法》之沿
革及其内容作一系统分析,因此希望能藉以了解大陆地区担保制度之现状及其问题所在,
并提出建议,以助《担保法》之完善。而大陆地区物权法草案之出炉,除已吸纳《担保法
》关于物之担保之部分规定外,并针对《担保法》之不足及实施时所遭遇之问题作出修改
,然其规定是否即已完备及妥适仍有探究必要,因此本论文期能透过对物权法草案内容之
分析,而对其不足及缺失,提出个人之研究心得。最后,由于国内产业环境之改变,台商
赴大陆地区投资者日益增加,面对大陆地区异于台湾地区之投资环境,台商若对《担保法
》有所认识,对其实际运用《担保法》以保障债权及融通资金当有所裨益,本论文亦期盼
能增进台商对《担保法》之了解及实际运用。
[论文目次]
绪 论‥‥‥‥‥‥‥‥‥‥‥‥‥‥‥‥‥‥‥‥‥‥‥‥‥I
 壹、研究动机与研究目的‥‥‥‥‥‥‥‥‥‥‥‥‥‥‥I
  一、研究动机‥‥‥‥‥‥‥‥‥‥‥‥‥‥‥‥‥‥‥‥‥I
  二、研究目的‥‥‥‥‥‥‥‥‥‥‥‥‥‥‥‥‥‥‥‥Ⅱ
 贰、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Ⅱ
  一、研究范围‥‥‥‥‥‥‥‥‥‥‥‥‥‥‥‥‥‥‥‥Ⅱ
  二、研究方法‥‥‥‥‥‥‥‥‥‥‥‥‥‥‥‥‥‥‥‥Ⅳ
 参、研究限制‥‥‥‥‥‥‥‥‥‥‥‥‥‥‥‥‥‥‥‥‥Ⅴ
第壹章 大陆地区担保制度之沿革‥‥‥‥‥‥‥‥1
 第一节 计划经济时期之担保制度‥‥‥‥‥‥‥‥‥‥‥3
 第二节 计划商品经济时期之担保制度‥‥‥‥‥‥‥‥4
 第三节 市场经济时期之担保制度‥‥‥‥‥‥‥‥‥‥‥8
 第四节 大陆地区之担保法规‥‥‥‥‥‥‥‥‥‥‥‥‥14
  一、大陆地区之立法体制‥‥‥‥‥‥‥‥‥‥‥‥‥‥‥‥14
  (一)中央立法权之行使机关‥‥‥‥‥‥‥‥‥‥‥‥‥‥14
  (二)地方立法权之行使机关‥‥‥‥‥‥‥‥‥‥‥‥‥‥15
  (三)分 析‥‥‥‥‥‥‥‥‥‥‥‥‥‥‥‥‥‥‥‥‥17
  二、大陆地区之担保法规‥‥‥‥‥‥‥‥‥‥‥‥‥‥‥‥17
  (一)中央立法之法律‥‥‥‥‥‥‥‥‥‥‥‥‥‥‥‥‥17
  (二)中央立法之行政法规‥‥‥‥‥‥‥‥‥‥‥‥‥‥‥18
  (三)中央立法之规章 ‥‥‥‥‥‥‥‥‥‥‥‥‥‥‥‥ 18
  (四)司法解释(准立法权)‥‥‥‥‥‥‥‥‥‥‥‥‥‥20
 第五节 结 语 ‥‥‥‥‥‥‥‥‥‥‥‥‥‥‥‥‥‥‥21
第贰章 《担保法》总则内容之探讨‥
 第一节 《担保法》之立法目的‥‥‥‥‥‥‥‥‥‥‥‥23
  一、保障债权实现,解决三角债问题‥‥‥‥‥‥‥‥‥‥‥23
  二、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24
  三、发展市场经济,与世界立法潮流接轨‥‥‥‥‥‥‥‥‥25
  四、分 析‥‥‥‥‥‥‥‥‥‥‥‥‥‥‥‥‥‥‥‥‥‥26
 第二节 担保合同之适用范围及担保之方式‥‥‥‥‥‥27
  一、担保合同之适用范围‥‥‥‥‥‥‥‥‥‥‥‥‥‥‥‥27
  二、担保之方式‥‥‥‥‥‥‥‥‥‥‥‥‥‥‥‥‥‥‥‥28
  三、分 析‥‥‥‥‥‥‥‥‥‥‥‥‥‥‥‥‥‥‥‥‥‥29
 第三节 反担保制度‥‥‥‥‥‥‥‥‥‥‥‥‥‥‥‥‥30
  一、大陆地区反担保制度之功能与沿革‥‥‥‥‥‥‥‥‥‥30
  二、反担保之种类‥‥‥‥‥‥‥‥‥‥‥‥‥‥‥‥‥‥‥33
  (一)由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之情形‥‥‥‥‥‥‥‥‥‥‥‥33
  (二)由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外之第三人提供反担保之情形‥‥34
  三、分 析‥‥‥‥‥‥‥‥‥‥‥‥‥‥‥‥‥‥‥‥‥‥35
 第四节 担保合同之性质‥‥‥‥‥‥‥‥‥‥‥‥‥‥‥36
  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之关系‥‥‥‥‥‥‥‥‥‥‥‥‥‥37
  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之法律责任‥‥‥‥‥‥‥‥‥‥38
  三、分 析‥‥‥‥‥‥‥‥‥‥‥‥‥‥‥‥‥‥‥‥‥‥39
 第五节 结 语‥‥‥‥‥‥‥‥‥‥‥‥‥‥‥‥‥‥‥40
第参章 保证制度‥‥‥‥‥‥‥‥‥‥‥‥‥‥‥‥‥‥43
 第一节 大陆地区保证制度之特色‥‥‥‥‥‥‥‥‥‥44
  一、对保证人资格多所限制‥‥‥‥‥‥‥‥‥‥‥‥‥‥‥44
  (一)保证人须具代为清偿债务之能力‥‥‥‥‥‥‥‥‥‥44
  (二)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45
  (三)以公益为目的之事业单位元、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7
  (四)企业法人之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48
  (五)公司、台商及外商不得为保证人‥‥‥‥‥‥‥‥‥‥50
  (六)分 析‥‥‥‥‥‥‥‥‥‥‥‥‥‥‥‥‥‥‥‥‥51
  二、明文承认最高额保证‥‥‥‥‥‥‥‥‥‥‥‥‥‥‥‥61
  (一)最高额保证之适用范围过狭‥‥‥‥‥‥‥‥‥‥‥‥62
  (二)未规定保证期间内个别发生之特定债权,保证期间
      之计算‥‥‥‥‥‥‥‥‥‥‥‥‥‥‥‥‥‥‥62
  (三)未规定未约定最高债权额时之处理方式‥‥‥‥‥‥‥63
  (四)分 析‥‥‥‥‥‥‥‥‥‥‥‥‥‥‥‥‥‥‥‥‥64
  三、保证人之保证责任‥‥‥‥‥‥‥‥‥‥‥‥‥‥‥‥‥66
  (一)保证责任之内容为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或于无法代为
      履行时负损害赔偿责任‥‥‥‥‥‥‥‥‥‥‥‥66
  (二)未规定保证责任之范围是否得超出主债务‥‥‥‥‥‥67
  (三)保证方式以连带保证为原则‥‥‥‥‥‥‥‥‥‥‥‥69
  (四)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之事由应再补充‥‥‥‥‥70
  (五)数人保证‥‥‥‥‥‥‥‥‥‥‥‥‥‥‥‥‥‥‥‥71
  (六)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之影响,相关规定不完整‥‥‥72
  (七)分 析‥‥‥‥‥‥‥‥‥‥‥‥‥‥‥‥‥‥‥‥‥75
  四、保证期间‥‥‥‥‥‥‥‥‥‥‥‥‥‥‥‥‥‥‥‥‥87
  (一)保证期间之意义‥‥‥‥‥‥‥‥‥‥‥‥‥‥‥‥‥87
  (二)分 析‥‥‥‥‥‥‥‥‥‥‥‥‥‥‥‥‥‥‥‥‥90
  五、保证人之追偿权规定未臻完整与明确‥‥‥‥‥‥‥‥‥91
  (一)保证人之追偿权‥‥‥‥‥‥‥‥‥‥‥‥‥‥‥‥‥91
  (二)分 析‥‥‥‥‥‥‥‥‥‥‥‥‥‥‥‥‥‥‥‥‥92
  六、应扩张预先追偿权之行使事由‥‥‥‥‥‥‥‥‥‥‥‥94
  (一)预先追偿权之行使事由‥‥‥‥‥‥‥‥‥‥‥‥‥‥94
  (二)分 析‥‥‥‥‥‥‥‥‥‥‥‥‥‥‥‥‥‥‥‥‥94
  七、未规定保证责任除去请求权‥‥‥‥‥‥‥‥‥‥‥‥‥96
  (一)保证责任除去请求权之意义‥‥‥‥‥‥‥‥‥‥‥‥96
  (二)分 析‥‥‥‥‥‥‥‥‥‥‥‥‥‥‥‥‥‥‥‥‥97
 第二节 案例分析‥‥‥‥‥‥‥‥‥‥‥‥‥‥‥‥‥‥98
  一、宏达公司诉物资公司购销合同担保纠纷再审案‥‥‥‥‥98
  (一)案例事实‥‥‥‥‥‥‥‥‥‥‥‥‥‥‥‥‥‥‥‥98
  (二)争 点‥‥‥‥‥‥‥‥‥‥‥‥‥‥‥‥‥‥‥‥‥98
  (三)法院判决‥‥‥‥‥‥‥‥‥‥‥‥‥‥‥‥‥‥‥‥99
  (四)分 析‥‥‥‥‥‥‥‥‥‥‥‥‥‥‥‥‥‥‥‥‥99
  二、农机公司诉农业银行扣划其存款清偿有履行能力
     之被保证人之贷款侵权案‥‥‥‥‥‥‥‥‥‥‥‥100
  (一)案例事实‥‥‥‥‥‥‥‥‥‥‥‥‥‥‥‥‥‥‥100
  (二)争 点‥‥‥‥‥‥‥‥‥‥‥‥‥‥‥‥‥‥‥‥100
  (三)法院判决‥‥‥‥‥‥‥‥‥‥‥‥‥‥‥‥‥‥‥100
  (四)分 析‥‥‥‥‥‥‥‥‥‥‥‥‥‥‥‥‥‥‥‥101
 三、黄骅健岭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诉台湾健生企业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纠纷案‥‥‥‥‥‥‥‥‥‥‥‥‥‥‥‥‥102
  (一)案例事实‥‥‥‥‥‥‥‥‥‥‥‥‥‥‥‥‥‥‥102
  (二)争 点‥‥‥‥‥‥‥‥‥‥‥‥‥‥‥‥‥‥‥‥103
  (三)法院判决‥‥‥‥‥‥‥‥‥‥‥‥‥‥‥‥‥‥‥103
  (四)分 析‥‥‥‥‥‥‥‥‥‥‥‥‥‥‥‥‥‥‥104
 第三节 结 语‥‥‥‥‥‥‥‥‥‥‥‥‥‥‥‥‥‥‥104
第肆章 抵押制度‥‥‥‥‥‥‥‥‥‥‥‥‥‥‥‥‥‥107
 第一节 大陆地区抵押制度之特色‥‥‥‥‥‥‥‥‥‥108
  一、分别规定抵押权与质权‥‥‥‥‥‥‥‥‥‥‥‥‥‥108
  (一)《民法通则》并未区分抵押权与质权‥‥‥‥‥‥‥‥108
  (二)《担保法》之规定‥‥‥‥‥‥‥‥‥‥‥‥‥‥‥‥109
  (三)分 析‥‥‥‥‥‥‥‥‥‥‥‥‥‥‥‥‥‥‥‥110
  二、抵押权之特性未完全体现于条文‥‥‥‥‥‥‥‥‥‥111
  (一)未规定抵押权之不可分性‥‥‥‥‥‥‥‥‥‥‥‥112
  (二)未规定抵押权之追及性‥‥‥‥‥‥‥‥‥‥‥‥‥112
  (三)分 析‥‥‥‥‥‥‥‥‥‥‥‥‥‥‥‥‥‥‥‥114
  三、抵押权之标的‥‥‥‥‥‥‥‥‥‥‥‥‥‥‥‥‥‥118
  (一)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仅得以土地使用权抵押‥‥‥‥120
  (二)房屋及地上定着物‥‥‥‥‥‥‥‥‥‥‥‥‥‥‥125
  (三)动产‥‥‥‥‥‥‥‥‥‥‥‥‥‥‥‥‥‥‥‥‥129
  (四)不动产物权‥‥‥‥‥‥‥‥‥‥‥‥‥‥‥‥‥‥130
  (五)分 析‥‥‥‥‥‥‥‥‥‥‥‥‥‥‥‥‥‥‥‥131
  四、抵押权之登记‥‥‥‥‥‥‥‥‥‥‥‥‥‥‥‥‥‥138
  (一)抵押权登记之效力兼采生效主义及对抗主义‥‥‥‥140
  (二)办理抵押物登记之部门分散‥‥‥‥‥‥‥‥‥‥‥141
  (三)分 析‥‥‥‥‥‥‥‥‥‥‥‥‥‥‥‥‥‥‥‥145
  五、禁止超额抵押,抵押权之次序问题亦未完整规定‥‥‥‥153
  (一)禁止超额抵押,许可余额抵押‥‥‥‥‥‥‥‥‥‥‥153
  (二)抵押权之次序未为完整规定‥‥‥‥‥‥‥‥‥‥‥156
  (三)分 析‥‥‥‥‥‥‥‥‥‥‥‥‥‥‥‥‥‥‥‥157
  六、《担保法》上之共同抵押并非企业抵押‥‥‥‥‥‥‥‥160
  (一)《担保法》上之共同抵押‥‥‥‥‥‥‥‥‥‥‥‥ 160
  (二)企业抵押之意义‥‥‥‥‥‥‥‥‥‥‥‥‥‥‥‥161
  (三)分 析‥‥‥‥‥‥‥‥‥‥‥‥‥‥‥‥‥‥‥‥163
  七、最高额抵押规定过简‥‥‥‥‥‥‥‥‥‥‥‥‥‥‥166
  (一)被担保债权之确定事由过少‥‥‥‥‥‥‥‥‥‥‥167
  (二)最高额抵押权之适用范围过狭‥‥‥‥‥‥‥‥‥‥168
  (三)最高额抵押权之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169
  (四)分 析‥‥‥‥‥‥‥‥‥‥‥‥‥‥‥‥‥‥‥‥169
 第二节 案例分析‥‥‥‥‥‥‥‥‥‥‥‥‥‥‥‥‥‥175
  一、汇通支行诉富利达公司用益物权抵押合同纠纷案‥‥‥175
  (一)案例事实‥‥‥‥‥‥‥‥‥‥‥‥‥‥‥‥‥‥‥175
  (二)争 点‥‥‥‥‥‥‥‥‥‥‥‥‥‥‥‥‥‥‥‥175
  (三)法院判决‥‥‥‥‥‥‥‥‥‥‥‥‥‥‥‥‥‥‥175
  (四)分 析‥‥‥‥‥‥‥‥‥‥‥‥‥‥‥‥‥‥‥‥176
  二、某市工商银行诉某市量具制造厂贷款抵押案‥‥‥‥‥177
  (一)案例事实‥‥‥‥‥‥‥‥‥‥‥‥‥‥‥‥‥‥‥177
  (二)争 点‥‥‥‥‥‥‥‥‥‥‥‥‥‥‥‥‥‥‥‥177
  (三)法院判决‥‥‥‥‥‥‥‥‥‥‥‥‥‥‥‥‥‥‥178
  (四)分 析‥‥‥‥‥‥‥‥‥‥‥‥‥‥‥‥‥‥‥‥178
  三、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兴业公司诉东北船务公司‥‥‥178
  (一)案例事实‥‥‥‥‥‥‥‥‥‥‥‥‥‥‥‥‥‥‥178
  (二)争 点‥‥‥‥‥‥‥‥‥‥‥‥‥‥‥‥‥‥‥‥179
  (三)法院判决‥‥‥‥‥‥‥‥‥‥‥‥‥‥‥‥‥‥‥179
  (四)分 析‥‥‥‥‥‥‥‥‥‥‥‥‥‥‥‥‥‥‥‥180
  四、杨春风、李俊香诉李雅文、邬铁权典当已设定抵押之
     房屋行为无效纠纷案‥‥‥‥‥‥‥‥‥‥‥‥‥‥181
  (一)案例事实‥‥‥‥‥‥‥‥‥‥‥‥‥‥‥‥‥‥‥181
  (二)争 点‥‥‥‥‥‥‥‥‥‥‥‥‥‥‥‥‥‥‥‥181
  (三)法院判决‥‥‥‥‥‥‥‥‥‥‥‥‥‥‥‥‥‥‥181
  (四)分 析‥‥‥‥‥‥‥‥‥‥‥‥‥‥‥‥‥‥‥‥182
 第三节 结 语‥‥‥‥‥‥‥‥‥‥‥‥‥‥‥‥‥‥‥183
第伍章 质押制度‥‥‥‥‥‥‥‥‥‥‥‥‥‥‥‥‥‥187
 第一节 大陆地区质押制度之特色‥‥‥‥‥‥‥‥‥‥188
  一、质押合同具要式性与要物性‥‥‥‥‥‥‥‥‥‥‥‥188
  (一)质押合同之要式性‥‥‥‥‥‥‥‥‥‥‥‥‥‥‥188
  (二)质押合同之要物性‥‥‥‥‥‥‥‥‥‥‥‥‥‥‥190
  (三)分 析‥‥‥‥‥‥‥‥‥‥‥‥‥‥‥‥‥‥‥‥190
  二、质权担保范围之相关规定未尽完备‥‥‥‥‥‥‥‥‥192
  (一)质权担保之范围‥‥‥‥‥‥‥‥‥‥‥‥‥‥‥‥192
  (二)分 析‥‥‥‥‥‥‥‥‥‥‥‥‥‥‥‥‥‥‥‥194
  三、孳息收取权之相关配套规定未尽详细‥‥‥‥‥‥‥‥198
  (一)质权人之孳息收取权‥‥‥‥‥‥‥‥‥‥‥‥‥‥198
  (二)分 析‥‥‥‥‥‥‥‥‥‥‥‥‥‥‥‥‥‥‥‥199
  四、未规定得否就同一动产设定数质权‥‥‥‥‥‥‥‥‥201
  (一)重复质押‥‥‥‥‥‥‥‥‥‥‥‥‥‥‥‥‥‥‥201
  (二)分 析‥‥‥‥‥‥‥‥‥‥‥‥‥‥‥‥‥‥‥‥202
  五、未规定动产质权之善意取得‥‥‥‥‥‥‥‥‥‥‥‥203
  (一)动产质权之善意取得‥‥‥‥‥‥‥‥‥‥‥‥‥‥203
  (二)分 析‥‥‥‥‥‥‥‥‥‥‥‥‥‥‥‥‥‥‥‥204
  六、未规定转质‥‥‥‥‥‥‥‥‥‥‥‥‥‥‥‥‥‥‥206
  (一)转 质‥‥‥‥‥‥‥‥‥‥‥‥‥‥‥‥‥‥‥‥206
  (二)分 析‥‥‥‥‥‥‥‥‥‥‥‥‥‥‥‥‥‥‥‥206
  七、未规定质权人拍卖或变卖质物前通知出质人之义务‥‥209
  (一)质权人拍卖或变卖质物前通知出质人之义务‥‥‥‥209
  (二)分 析‥‥‥‥‥‥‥‥‥‥‥‥‥‥‥‥‥‥‥‥210
  八、未明定第三人代偿后之追偿权及依何规定追偿‥‥‥‥212
  (一)物上保证人之追偿权‥‥‥‥‥‥‥‥‥‥‥‥‥‥212
  (二)分 析‥‥‥‥‥‥‥‥‥‥‥‥‥‥‥‥‥‥‥‥212
  九、未规定最高额质权‥‥‥‥‥‥‥‥‥‥‥‥‥‥‥‥215
  (一)最高额质权‥‥‥‥‥‥‥‥‥‥‥‥‥‥‥‥‥‥215
  (二)分 析‥‥‥‥‥‥‥‥‥‥‥‥‥‥‥‥‥‥‥‥215
  十、权利质权之标的采正面表列,且不包括一般债权‥‥‥216
  (一)权利质权之标的‥‥‥‥‥‥‥‥‥‥‥‥‥‥‥‥216
  (二)权利质权之标的不包括一般债权‥‥‥‥‥‥‥‥‥218
  (三)分 析‥‥‥‥‥‥‥‥‥‥‥‥‥‥‥‥‥‥‥‥219
  十一、仅规定为质押标的权利之清偿期先于债务履行期
       之情形‥‥‥‥‥‥‥‥‥‥‥‥‥‥‥‥‥‥222
  (一)被担保债权与标的债权之清偿期‥‥‥‥‥‥‥‥‥222
  (二) 分 析‥‥‥‥‥‥‥‥‥‥‥‥‥‥‥‥‥‥‥‥223
 第二节 案例分析‥‥‥‥‥‥‥‥‥‥‥‥‥‥‥‥‥‥224
  一、沧州市典当服务行诉沧州市德珠皮制品有限公司
     质押借款合同纠纷案‥‥‥‥‥‥‥‥‥‥‥‥‥‥224
  (一)案例事实‥‥‥‥‥‥‥‥‥‥‥‥‥‥‥‥‥‥‥224
  (二)争 点‥‥‥‥‥‥‥‥‥‥‥‥‥‥‥‥‥‥‥‥225
  (三)法院判决‥‥‥‥‥‥‥‥‥‥‥‥‥‥‥‥‥‥‥225
  (四)分 析‥‥‥‥‥‥‥‥‥‥‥‥‥‥‥‥‥‥‥‥225
  二、中国投资银行天津分行诉天津市轻工业对外贸易公司
     票据质押纠纷案‥‥‥‥‥‥‥‥‥‥‥‥‥‥‥‥225
  (一)案例事实‥‥‥‥‥‥‥‥‥‥‥‥‥‥‥‥‥‥‥226
  (二)争 点‥‥‥‥‥‥‥‥‥‥‥‥‥‥‥‥‥‥‥‥226
  (三)法院判决‥‥‥‥‥‥‥‥‥‥‥‥‥‥‥‥‥‥‥226
  (四)分 析‥‥‥‥‥‥‥‥‥‥‥‥‥‥‥‥‥‥‥‥226
 第三节 结 语‥‥‥‥‥‥‥‥‥‥‥‥‥‥‥‥‥‥‥227
第陆章 留置制度‥‥‥‥‥‥‥‥‥‥‥‥‥‥‥‥‥‥231
 第一节 大陆地区留置制度之特色‥‥‥‥‥‥‥‥‥‥232
  一、留置物不限于融通物,但须为债务人所有之动产‥‥‥‥232
  (一)留置物不限于融通物‥‥‥‥‥‥‥‥‥‥‥‥‥‥232
  (二)须为动产‥‥‥‥‥‥‥‥‥‥‥‥‥‥‥‥‥‥‥233
  (三)须为债务人所有之动产‥‥‥‥‥‥‥‥‥‥‥‥‥234
  (四)分 析‥‥‥‥‥‥‥‥‥‥‥‥‥‥‥‥‥‥‥‥234
  二、留置权之适用范围过狭,但限制成立之消极要件不足‥239
  (一)留置权之适用范围过狭‥‥‥‥‥‥‥‥‥‥‥‥‥239
  (二)留置权不能成立之消极要件规定不完备‥‥‥‥‥‥241
  (三)分 析‥‥‥‥‥‥‥‥‥‥‥‥‥‥‥‥‥‥‥‥241
  三、未规定留置权之不可分性‥‥‥‥‥‥‥‥‥‥‥‥‥246
  (一)留置权之不可分性‥‥‥‥‥‥‥‥‥‥‥‥‥‥‥246
  (二)分 析‥‥‥‥‥‥‥‥‥‥‥‥‥‥‥‥‥‥‥‥247
  四、留置权人之权利及义务‥‥‥‥‥‥‥‥‥‥‥‥‥‥248
  (一)未规定留置权人之孳息收取权及其抵充顺序‥‥‥‥248
  (二)留置权人得否使用收益留置物亦未规定‥‥‥‥‥‥248
  (三)分 析‥‥‥‥‥‥‥‥‥‥‥‥‥‥‥‥‥‥‥‥249
  五、留置权消灭之原因规定过简‥‥‥‥‥‥‥‥‥‥‥‥250
  (一)《担保法》上留置权消灭之原因‥‥‥‥‥‥‥‥‥‥250
  (二)分 析‥‥‥‥‥‥‥‥‥‥‥‥‥‥‥‥‥‥‥‥251
  六、未规定留置权与抵押权之效力何者优先‥‥‥‥‥‥‥253
  (一)留置权与抵押权之效力何者优先‥‥‥‥‥‥‥‥‥253
  (二)分 析‥‥‥‥‥‥‥‥‥‥‥‥‥‥‥‥‥‥‥‥254
 第二节 案例分析‥‥‥‥‥‥‥‥‥‥‥‥‥‥‥‥‥‥255
  一、陈某诉电器修理部返还录象机案‥‥‥‥‥‥‥‥‥‥255
  (一)案例事实‥‥‥‥‥‥‥‥‥‥‥‥‥‥‥‥‥‥‥255
  (二)争 点‥‥‥‥‥‥‥‥‥‥‥‥‥‥‥‥‥‥‥‥255
  (三)分 析‥‥‥‥‥‥‥‥‥‥‥‥‥‥‥‥‥‥‥‥255
  二、综合厂诉建筑工程队支付留置物保管费案‥‥‥‥‥‥256
  (一)案例事实‥‥‥‥‥‥‥‥‥‥‥‥‥‥‥‥‥‥‥256
  (二)争 点‥‥‥‥‥‥‥‥‥‥‥‥‥‥‥‥‥‥‥‥257
  (三)分 析‥‥‥‥‥‥‥‥‥‥‥‥‥‥‥‥‥‥‥‥257
 第三节 结 语‥‥‥‥‥‥‥‥‥‥‥‥‥‥‥‥‥‥‥258
第柒章 定金制度‥‥‥‥‥‥‥‥‥‥‥‥‥‥‥‥‥‥261
 第一节 大陆地区定金制度之特色‥‥‥‥‥‥‥‥‥‥262
  一、定金适用于有偿合同‥‥‥‥‥‥‥‥‥‥‥‥‥‥‥262
  (一)定金之适用范围‥‥‥‥‥‥‥‥‥‥‥‥‥‥‥‥262
  (二)分 析‥‥‥‥‥‥‥‥‥‥‥‥‥‥‥‥‥‥‥‥262
  二、定金之性质为证约定金、违约定金‥‥‥‥‥‥‥‥‥262
  (一)定金之性质‥‥‥‥‥‥‥‥‥‥‥‥‥‥‥‥‥‥262
  (二)分 析‥‥‥‥‥‥‥‥‥‥‥‥‥‥‥‥‥‥‥‥265
  三、明文规定定金罚则‥‥‥‥‥‥‥‥‥‥‥‥‥‥‥‥267
  (一)适用定金罚则之情形‥‥‥‥‥‥‥‥‥‥‥‥‥‥267
  (二)分 析‥‥‥‥‥‥‥‥‥‥‥‥‥‥‥‥‥‥‥‥268
  四、明文规定定金数额之上限‥‥‥‥‥‥‥‥‥‥‥‥‥271
  (一)定金数额‥‥‥‥‥‥‥‥‥‥‥‥‥‥‥‥‥‥‥271
  (二)分 析‥‥‥‥‥‥‥‥‥‥‥‥‥‥‥‥‥‥‥‥271
 第二节 案例分析‥‥‥‥‥‥‥‥‥‥‥‥‥‥‥‥‥‥273
  一、中信华美贸易公司诉商通经贸公司单方解除海上
     货物运输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纠纷案‥‥‥‥‥‥‥‥273
  (一)案例事实‥‥‥‥‥‥‥‥‥‥‥‥‥‥‥‥‥‥‥273
  (二)争 点‥‥‥‥‥‥‥‥‥‥‥‥‥‥‥‥‥‥‥‥273
  (三)法院判决‥‥‥‥‥‥‥‥‥‥‥‥‥‥‥‥‥‥‥274
  (四)分 析‥‥‥‥‥‥‥‥‥‥‥‥‥‥‥‥‥‥‥‥274
  二、光华实业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提起上诉案‥‥‥‥‥‥274
  (一)案例事实‥‥‥‥‥‥‥‥‥‥‥‥‥‥‥‥‥‥‥274
  (二)争 点‥‥‥‥‥‥‥‥‥‥‥‥‥‥‥‥‥‥‥‥274
  (三)法院判决‥‥‥‥‥‥‥‥‥‥‥‥‥‥‥‥‥‥‥274
  (四)分 析‥‥‥‥‥‥‥‥‥‥‥‥‥‥‥‥‥‥‥‥276
 第三节 结 语‥‥‥‥‥‥‥‥‥‥‥‥‥‥‥‥‥‥‥276
第捌章 总结论‥‥‥‥‥‥‥‥‥‥‥‥‥‥‥‥‥‥‥279
 第一节 《担保法》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279
 第二节 立法疏漏有待填补‥‥‥‥‥‥‥‥‥‥‥‥‥281
  一、合理性‥‥‥‥‥‥‥‥‥‥‥‥‥‥‥‥‥‥‥‥‥282
  二、明确性‥‥‥‥‥‥‥‥‥‥‥‥‥‥‥‥‥‥‥‥‥284
  三、细致化‥‥‥‥‥‥‥‥‥‥‥‥‥‥‥‥‥‥‥‥‥285
 第三节 制定物权法有其必要性‥‥‥‥‥‥‥‥‥‥‥286
 第四节 对物权法草案之具体修改建议‥‥‥‥‥‥‥289
  一、抵押制度方面‥‥‥‥‥‥‥‥‥‥‥‥‥‥‥‥‥‥289
  二、质押制度方面‥‥‥‥‥‥‥‥‥‥‥‥‥‥‥‥‥‥290
  三、留置制度方面‥‥‥‥‥‥‥‥‥‥‥‥‥‥‥‥‥‥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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