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2:5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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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简永根) 只因一床婚嫁被褥被婆婆换走,便放火烧婆婆家房屋。5月27日,被告人程桂珍被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今年年初的一天,被告人程桂珍看到自己房间里新婚时娘家添置的大被子被婆婆换成了小被子,便要求丈夫将被子换回,遭到丈夫拒绝。为此,夫妻相互争吵、辱骂,被告人程桂珍还挨了丈夫一记耳光。次日上午,被告人程桂珍一人在家,想起昨日之事,心生怨恨,遂将家中供佛用的香点燃,扔在被婆婆拿去的那床大被子上,后锁门离开。不久,邻居看到其婆婆家中冒烟,立刻告知被告人的丈夫,并帮助其丈夫把火扑灭。因火情被及时发现,最终只造成棉被、床垫和窗帘部分受损。
  法庭上,被告人程桂珍称自己一直受到婆婆的欺负而长期隐忍不发,当日看到仅有的一床作为新婚嫁妆的大被子都被婆婆拿去,还因此受到丈夫打骂,一时想不开,险些铸成大错,对此自己也后悔莫及。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桂珍处理家庭矛盾时不够冷静,采取放火的手段将其婆婆家所住房屋点燃,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放火罪。但鉴于其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被告人程桂珍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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