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0:3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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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张友学)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突生犯意抢劫案,对抢劫后逃窜十年有余的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1997年6月29日,黄某和钟某、杨某、易某(均已判刑)、彭某(一直在逃)五人一起在外玩耍。晚上11点左右,五人为搭便车回家,强行拦住贺某驾驶的货车。5人上车后,钟某很气愤地对司机说:“我们拦车时,因你不停车,害得我们追了3米远的路,按1米100元的价格,拿300元钱来。”司机贺某怕挨打,只好将身上的240元钱拿出来。黄某从司机手中一把抢过钱。经司机苦苦哀求,他们退给司机40元加油费,余下200元5人各分得现金40元。案发后,为逃避法律制裁,黄某一直在外打工。2007年12月26日,黄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结束了他十年多的流浪生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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