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2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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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邻居家的鹅舍直对自家的窗户,每天又 臭又吵,在与邻居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其告上法庭。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了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
  李江(化名)和王红玉(化名)是住在前后院的邻居,中间相隔一条宽2.5米的公共走道 ,两家关系一直不错。2002年3月,王红玉在这条公共走道里修了一个鹅舍,养了几只大白鹅 ,鹅舍正好冲着李江家的的后窗户。打那以后,李江家就再没敢开过窗户。那几只鹅每天从 早到晚叫很烦人,而且鹅舍还发出难闻的气味,要是一开窗户,整个屋子都没法待人。李江 多次与王红玉协商,王也考虑到双方的关系遂将公鹅卖掉,剩下了三只母鹅。王红玉认为将 公鹅卖掉后就不吵了,加之自己经常打扫鹅舍,也不会再有什么难闻的气味。然而,李江家 却觉得只要有鹅舍存在,就会有噪音和臭味,自己家依然无法开窗户。但双方都不愿让步, 两家为此事闹得挺僵。无奈之下,李江一纸诉状将王红玉告上法庭,想通过法院来解决此事 。
  法院审理后认为,邻居间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 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鉴于王红玉在原告李江房后走 道上私自搭建鹅舍,属私搭乱建的错误行为,且鹅叫声及鹅舍气味确给原告造成一定影响。 法院遂作出判决,令被告王红玉将该鹅舍移走,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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