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9:1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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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12月12日电(王亚平  赵亮) 近日,顺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案件。产妇林女士误认自己生了两个孩子,要求医院返还另一孩子,而被法院驳回了起诉。     
  林女士诉称:她在某医院剖腹产生下两个孩子,出院时,医院只给她一个女孩,扣留了一个男孩。她认为,医院的病历上记载“胎次2”,说明其生育了两个孩子;而且医院发给的宝宝纪念册上,宝宝的左、右足印大小不一,也证明是两个孩子的足印。因此,要求医院返还儿子,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
  经审理查明,病历记载的胎次不是同胎生育子女数,而是怀孕次数;婴儿体态不固定,宝宝左、右足印大小不一样是正常现象;况且,医院婴儿记录单上明确记载“产1”,足以说明产妇生育的就是一个婴儿。林女士要求医院返还儿子及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据此,顺义区法院驳回了原告林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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