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8: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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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文/王文波 图/李佳) 拥有一幅代表特殊部门的车辆牌照就能让人身价倍增,于是就有人想方设法去搞车牌,也就有人利用个别人的这种虚荣心理发不义之财。今天上午,21岁的北京无业人员王曦聪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王曦聪将从解放军某装备部一名正营职参谋王某处获得的三副机动车车牌,通过孙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李某使用,王曦聪从中获利5万余元。而这些机动车车牌经鉴定系伪造牌照。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曦聪为牟取不法利益,倒卖伪造的机动车牌照,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曦聪倒卖国家领导人的机动车牌照,且违法经营数额高达60余万元,社会危害性较大,本应对其从严惩处,但考虑到其在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可认定为自首,同时考虑被告人王曦聪在庭审中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在量刑时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法官提醒:
  要正确使用合法的车辆牌照,不要为提高身份,满足虚荣心而违法使用国家机关的车辆牌照,这样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企图利用倒卖假牌照获利者更要引以为戒,否则就会象王曦聪一样难逃法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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