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7:1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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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把婚礼办得风光些,非法拘禁他人讨债。8月12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一审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于非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28岁的于非领完结婚证后,四处筹钱举办婚礼。受害人刘军欠于非1000元钱,多次催要迟迟不还。2007年11月29日下午18时,于非将刘军骗到一出租房内,要求其还钱并对其进行威胁。于非让刘军给家里人打电话送钱,遭到刘军拒绝。第二天晚上,一天没有吃饭的刘军谎称肚子疼才被于非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非非法拘禁被害人,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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