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6:3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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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慈溪市掌起镇人小苗在七岁时,父母离婚。之后,她就一直随母生活。在以后的十几年里,她与父亲一直没怎么联系,就连父亲摔死后,也没参加葬礼。但是当她得知父亲死后有一大笔死亡补偿金在奶奶那里时,小苗便一纸诉状将奶奶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这笔财产。近日,浙江省慈溪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了解,小苗今年已经23岁了。在父母离婚,母亲又再婚后,她一直跟随母亲和继父生活。小苗父亲离婚后和小苗的奶奶一起生活,他生前好赌,四处举债,还曾因盗窃先后两次被判刑。小苗懂事后和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好,成年后总共才见过父亲两次,其中一次还是父亲到她那里要钱。前年3月,小苗的父亲受雇于泥工方某为他人装潢内墙时,从楼上不慎跌下摔死。
??事后,经当地司法所调解,雇主和房主赔偿丧葬费、医药费和死亡赔偿金共计6.6万余元。去年年底,小苗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自己和奶奶都是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要求分割半数死亡赔偿金。小苗的行为激怒了年逾七旬的奶奶。小苗的奶奶辩称,所得赔偿费已全部用于偿还小苗父亲生前所欠债务以及丧葬费用,而且小苗与父亲生前少有感情联系,连葬礼也未参加,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没有道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均系死者直系血亲,亲人死后,双方在精神上均遭受较大痛苦,都应得到抚慰。鉴于小苗一直与其母亲共同生活,与父亲接触来往甚少,父女间亲情相对疏淡,而小苗的奶奶与其父亲长期生活在一起,母子间亲情较好,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相对于小苗来说更多些,故判决小苗的奶奶给付小苗其父亲的死亡赔偿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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