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5:3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7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倚鸿 魏磊) 为部手机在朋友面前摆阔,云南宣威一青年男子将黑手伸向出租车司机。9月10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死刑执行令,对抢劫杀人犯王良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3岁的被告人王良勇又名王勇,初中文化。2006年11月30日22时许,王良勇在宣威市来宾镇租乘出租车司机吕某(被害人,男,33岁)驾驶的出租车,到宣威市城区“太阳花”KTV歌厅为朋友祝贺生日。12月1日凌晨1时19分,王良勇又打电话让吕某开车来接他返回途中,见吕某的手机十分精巧,为以后在朋友面前摆阔,王良勇让吕某停车要手机。吕某拒绝同时随手拿起车上的钢管反抗,王良勇即持尖刀朝吕某颈部、胸腹部等处捅刺数刀,将吕从副驾驶位拖出,扔在路边。杀害吕某后,王良勇弄断出租车的顶灯线,携带从吕某身上搜得的50元人民币,将车开至宣威市城区“驾驶员城”内停放后逃离。2007年1月18日,公安民警将王良勇抓获。经法医鉴定,吕某系外伤出血吸入性窒息死亡。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王良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宣判后,王良勇提出上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的裁定并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