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3:3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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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杨 冯新超) 驾车守候在路旁,见有人路过即迅速上前将人强行拉入车内后实施殴打,进而抢劫路人随身携带财物。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光天化日下强拉路人实施抢劫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刘某、胡某等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胡某等人于2006年4月至11月间,驾驶红色两厢夏利车到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索爱公司门口,采用暴力手段将路过此地的张某、郭某、李某等人强行拉上车内,后对该多名被害人在车内实施殴打,并抢走其随身携带手机、银行卡等物及现金,致多名受害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胡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分别依法判处涉案的刘某、胡某等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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