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3:0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2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河南省滑县就发生一起因阳光引发的官司。赵某因翻建的楼房影响了邻居张某的采光,法院一审判其赔偿张某损失1万元。
  赵某和张某系前后邻居,张某居北,赵某居南。2002年3月,赵某动工翻建房屋。看着赵某的楼房越盖越高,已经影响了自己院落和房屋的采光,张某就主动同赵某协商。可赵某认为盖房是自己的事情,他人无权干涉,继续施工。张某只好将赵某告上了法庭。
  滑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翻建的楼房高达10余米,确实对原告张某院内及房屋的采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被告赵某损害了原告的采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目前尚无采光的赔偿标准,法院综合本案情况酌定1万元。目前,赵某已经提起了上诉。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