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2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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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梁   宗) 两个华生公司为了“华生”商标而对簿公堂。日前,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决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依法拥有“华生”商标。
  “华生”牌商标作为我国民族工业中电扇行业的名牌享誉国内外,堪称“百年品牌”。 2002年9月晟光公司受让取得“华生”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今年 1月,经晟光公司的授权许可,华生电器公司在生产通风和空调设备、燃气灶具、热水器、脱排油烟机等产品上独家使用“华生”牌注册商标。
  被告华生企业公司成立于1994年。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被告利用企业名称中的“华生”字号与原告文字商标相同的特点,突出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华生企业”四字,搭上原告注册商标的“便车”,在生产销售与原告同类产品上,借机套上“华生”这一“百年品牌”的光环。
  今年4月,华生电器公司在安徽合肥市龙华电器商行发现由华生企业公司生产的脱排油烟机、燃气灶和热水器的外包装上标有“华生企业”字样并使用“百年品牌 华生企业”的宣传语。为此,晟光公司和华生电器公司即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华生企业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上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华生企业公司停止在相关商品上和经营活动中使用“华生企业”的简称以及“百年品牌 华生企业”的宣传语,并在《安徽日报》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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