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0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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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郭学升) 一对祖传古瓶引发了一场家族内部纠纷。近日,将外甥告上法庭索要古瓶的孙荣,因其诉讼已超时效,被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今年69岁的孙荣从14岁开始照顾其三爷爷,直到老人去世。老人临终前将祖传古瓶一对赠送给她,因孙荣当时年龄尚小,便委托其父代为保管。被告马某系孙荣的外甥,因孙荣的父母没有男孩,马某从十几岁开始就跟随孙荣的父亲生活。1973年马某结婚后,古瓶便转到马某手中。2002年10月,孙荣向其外甥追要古瓶,马某执意不给。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调查核实,古瓶确系马某结婚时到其手中的,现已近30年,多年来孙荣从未追要过。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分别为2年和1年,超过了此期限,法院不予保护。并且,不论是时效中断,还是中止,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故此,法院驳回了孙荣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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