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8:3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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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常鸣) 为了报复与丈夫有不正当关系的女邻居,唆使他人烧女邻居家的房子,并将女邻居的侄子体表85%烧伤。记者今日获悉,唆使他人放火的43岁女子周世平因放火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因邻居付某与其夫存在不正当关系,1998年8月,周世平指使许太高(另案处理,已判刑)对付家放火。8月18日凌晨1时许,许太高用汽油将付某弟弟付先生一家所居住的城建二公司家属院传达室点燃,当时屋内付先生等4人在熟睡。火灾导致付先生15岁的儿子小米(化名)全身大面积烧伤,烧伤面积约占体表85%,经鉴定为重伤;并导致屋内一些物品被烧毁,经鉴定共计价值4590元。2007年1月23日,在逃的周世平被公安机关抓获。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米要求被告人周世平赔偿因放火行为致其重伤造成的医疗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126万余元。
  法院认为,周世平因感情纠葛,为报复泄愤,指使他人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并造成财物被损毁,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周世平放火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最后,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周世平有期徒刑15年,剥权政治权利5年;同时判令周世平赔偿小米因烧伤造成的经济损失9.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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