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8:2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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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宁 郭益民) 校园是学生读书学习的地方,不应同一些暴力行为相牵连。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暴力在校园内有愈演愈烈之势。日前,在河南省郑州市一中学校园内,就发生了一起学生殴打教师致伤的暴力事件。2月27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周某诉称,其是郑州市某中学的政教老师。2003年11月29日下午,该校初三年级学生吴风(化名)的班主任向学校反映,吴风上英语课时,与同学发生冲突,并挑衅、辱骂老师。12月1日,经校行政会决定,由周某调查处理此事。周某向有关师生了解情况后,向学校作了汇报,并通知了吴风的家长,但其家长未到校。12月2日早自习时,教师周某到吴风所在班级将其叫到教室外了解情况,谈话之间,吴风大声吼叫,接着突然往教室跑,并一脚踹开门。鉴于吴风的态度,周某也进入教室,劝其出去谈话,不要影响其他同学,吴风不但不听还口吐脏话,就在周某拉吴风衣袖时,吴风突然站起挥拳击打周某头部,并抬脚连踹周某的小腹,致周某左额部青紫肿胀,右手被抓伤流血,下腹部淤血,经法医鉴定,所受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事发后,吴风既不承认错误,又不赔礼道歉,更没有支付教师周某因人身伤害所花费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故周某便以吴风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学生向其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交通费1415.1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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