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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叶文炳 俞志银) 3月30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时,细心的法官发现了一名非法执业的假律师,目前此事已报四川省司法厅律管处查处。 在原告张贵彬诉被告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庭前准备过程中,法官从原告代理人龚兴成的证照上(持有四川省南充市自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证,执业证号为(特邀)223146101108),发现有冒充律师从事代理活动的嫌疑。 3月29日下午,法官们打电话向四川省司法厅律管处、四川省南充市司法局查询,对方明确表示四川省没有“南充市自力律师事务所”这个所,也没有龚兴成律师这个人。30日,经多方证实龚兴成是一名假律师,并多次冒充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漳平法院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中止其代理的一切诉讼活动,并报四川省司法厅律管处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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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叶文炳 俞志银) 3月30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时,细心的法官发现了一名非法执业的假律师,目前此事已报四川省司法厅律管处查处。
在原告张贵彬诉被告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庭前准备过程中,法官从原告代理人龚兴成的证照上(持有四川省南充市自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证,执业证号为(特邀)223146101108),发现有冒充律师从事代理活动的嫌疑。
3月29日下午,法官们打电话向四川省司法厅律管处、四川省南充市司法局查询,对方明确表示四川省没有“南充市自力律师事务所”这个所,也没有龚兴成律师这个人。30日,经多方证实龚兴成是一名假律师,并多次冒充律师身份进行代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漳平法院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中止其代理的一切诉讼活动,并报四川省司法厅律管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