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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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常佳 李媛) 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林毅、郭智恩、胡秋霞、马丽莎、李春辉、谢振勇涉嫌信用卡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1132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间,林毅伙同郭智恩、胡秋霞、马丽莎、李春辉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第六俱乐部、首都机场商店及东城区东方金钰珠宝店等地,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骗购施华洛世奇牌仿水晶制品及中华牌香烟等大量贵重商品,诈骗总额共计1112万余元。2007年5月间,林毅伙同谢振勇等人,在北京市天韵尚庭家具店、北京慧忠亮马收藏品市场,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套现2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林毅、郭智恩、胡秋霞、马丽莎、李春辉、谢振勇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林毅等六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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