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2:5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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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侯镜) 今天上午,一起涉及1936年代表中国参加第11届柏林奥运会,后被授予“新中国体育开拓者”王士林遗产继承案,经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调解,王世林的5个子女达成和解,将父亲生前的全部有较高文物价值的体育纪念品捐献给国家。
  王士林生前为北京体育大学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获“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称号、“国家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936年作为运动员代表中国参加在德国柏林举办的第11届奥运会,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中除了房产以及钱款外,还包括1936年奥运会的体育运动纪念品:1936年奥运会中华田径队队服上衣、腰带环、纪念章、纪念邮票,以及在各个历史时期参加运动会的纪念品:北平市春季运动会“还我河山”小银盾、北平市体专第二届运动会破全国记录(跑远)小银盾、第2届华北都市联欢体育大会“疆国这素”纪念杯、第4届华北运动会“行健自疆”奖杯等数十件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的体育纪念品。
  王世林的5个子女在父亲去世以后就遗产分配问题曾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是后来分配协议被推翻,两位弟弟将另三位遗产继承人所分得的遗产收回,被收回的三人在与两位弟弟协商要回遗产未果的情况下将两人起诉至法院。海淀法院东升法庭经审理后最终促使姐弟5人达成了和解,将父亲留下的全部体育纪念品捐献给国家,父亲留下的房产、钱款的遗产由法院判决5人按父亲生前所尽抚养义务多少分别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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