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2: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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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孙涓琴  刘卫龙) 近日,发放贷款造成120余万元无法挽回的王某,被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王某是灵宝市某镇民政所所长兼储金会会长。1999年8月上旬,王某违反管理规章和上级文件精神,授意本单位职工以个人或亲属名义填写贷款手续,从其所在的储金会套出资金83.2万元购买了5辆康明斯汽车搞营运。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造成大量储户资金到期无法兑付,随后王某擅自决定将5辆汽车分别折款抵还债务32.75元。至2004年4月30日,这笔贷款造成本息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无法挽回。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身为镇民政所所长兼储金会会长,违反储金会章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套取本单位巨额资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王某的行为已构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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