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1:4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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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何伟群) 为了能引起导演的注意,“北漂”王某想出歪主意——将《苏乞儿》剧组一摄影机镜头用鹅卵石砸坏,修复费用需176361元,结果演员没做成,自己却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了公诉。
  今年20出头的贵州人王某自小热爱电影,2008年6月,“北漂”来到了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的中影基地,做起了群众演员。不久,《苏乞儿》剧组在中影基地开机,王某担任剧组群众演员。当得知《苏乞儿》剧组的导演是某著名导演时,王某迫切渴望跟着该导演拍戏,不想再做群众演员。但苦于身体比较瘦小,没什么人注意,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导演,王某就想在剧组中搞点事,让人注意到他,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见到导演。
  最后,王某将目光锁定在剧组一架摄影机的变焦镜头。王某认为,这个镜头便宜不了,少说也要几十万,把这么贵的镜头砸坏了,肯定赔不起,这样导演就能让他天天跟着拍戏,用拍戏的钱还镜头的钱。
  10月30日上午,剧组在中影基地外景场地拍戏时,王某趁人不注意从地上捡了一块长约15公分、宽约10公分的褐色长形鹅卵石。大约9点半,“苏乞儿”剧组停拍,准备重拍刚才的镜头,王某趁这时没人注意,掏出早已藏在口袋里的鹅卵石,对准摄影机变焦镜头砸了过去,镜头最前边的镜片被完全砸坏,已不能使用。
  该摄影机镜头名称为安琴ANG24MM—290MM,系从法国购买,购买时价格为45500欧元。现北京市怀柔区价格人证中心仅对该镜头的修复费用作出鉴定,镜头修复费用为176361元。由于镜头在国内无法修理,现已送往法国进行修理,尚未返还。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被告人王某提起了公诉。目前,此案正在怀柔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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