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8:5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8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卞广庆) 儿子犯罪,母亲不仅未劝子投案自首,反而助其逃匿,酿成错误后悔已晚。近日,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身为母亲的被告人秦荣敬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
  2007年2月7日晚8时许,被告人秦荣敬之子丁鑫鑫伙同他人窜至明光市汽车站附近将张某打成轻伤。2007年11月12日晚,明光市公安局刑警依法前往被告人秦荣敬住所抓捕丁鑫鑫未果。随后,被告人秦荣敬打电话通知丁鑫鑫逃跑,并多次向丁鑫鑫提供钱、住所帮助其逃匿,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2008年12月23日,丁鑫鑫被明光市公安局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荣敬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和财物,帮助逃匿,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窝藏罪。鉴于被告人秦荣敬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