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1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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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历智宇) 备受关注的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诉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侵犯其拥有的阿杜专辑著作权纠纷一案,日前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解决。
  在本案中,原告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起诉称:A-DO阿杜(杜成羲)为新加坡海蝶音乐私人有限公司的签约艺人,海蝶音乐私人有限公司拥有《天黑》、《坚持到底》、《哈罗》三张专辑(《天黑》、《坚持到底》、《哈罗》等30首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海蝶音乐私人有限公司与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协议,由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享有上述录音制品的录音制作者权。由此,原告依法享有《天黑》、《坚持到底》、《哈罗》三张专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录音制作者权。上述录音制品上市后,原告发现国内市场上大量出现非经合法授权、但有相同内容的盗版光盘。原告调查人员从被告处购得“阿杜”盗版CD光盘,该光盘的包装盒及盘面表明该光盘包括《他一定很爱你》、《天黑》、《坚持到底》等曲目。原告对购买光盘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录音制作者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及维权的合理费用一千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中院受理此案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接触,全面了解案情,并结合相关法规为当事人分析案件的走势。经过二中院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诉讼双方在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目前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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