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4:3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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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梁晓) 张莉在和小姑子王兰发生矛盾后,当众一句“王兰和他哥睡觉了”搅得天翻地覆,被王兰告上了法庭。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张莉向原告王兰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2005年6月4日,嫁到外村的王兰回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某村的娘家探望父母,她和她母亲与回家取东西的嫂子张莉因为琐事发生口角。第二天上午,王兰之母因为家庭矛盾把本村调解委员会的三个成员请到了家中,谁知调解员的话还没说几句,张莉的一句话就炸了锅:“王兰和他哥王刚睡了,我有证据。”这个王刚不是别人,正是王兰的亲哥哥,也是张莉的丈夫。
  在民风守旧的农村,这话就象一场风暴,王兰当场就从屋子里冲出来和张莉厮打起来,好不容易才被众人拉开。越想越委屈的王兰将张莉诉至大兴区人民法院,要求张莉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庭审过程中,被告张莉也很委屈。她辩称,6月4日当天她回家取东西,一进门王兰就骂她“撑的”,并且和婆婆一起不让她拿东西,王兰自己还说和亲哥睡觉了,想要用这话气死她。调解委员会的三个人都和王兰家有亲属关系,张莉自己根本没说过王兰和他哥睡了的话,只不过是重复王兰自己的话而已。张莉最后强调一句:“我没说过她,我只是重复她的话给调解委员会的人听。”当法官让被告张莉出示证据时,张莉出示了一张“日记”,说是王兰十几岁时候写的,可以证明王兰和其兄之间的关系。可王兰说这份日记根本不是她写的,也不知道张莉要用这个证明什么。王兰出示的证据是一份调解委员会的证明,三位在场的人民调解员都签名证明了当时的经过,也出庭证明了当时的经过。但被告张莉说证明与事实不符合,是王兰不让她回家,也不让她取东西才引起了争执,并一再强调她说“王兰与她哥睡了”的话是重复王兰自己的话。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认为公民的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张莉在众人面前说:“王兰与她哥睡了,还有证据”,根据当地习俗、伦理观念,其言语给王兰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侵害了王兰的人格利益。张莉的行为侵害了王兰的名誉权,对王兰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张莉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王兰要求张莉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符合有关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张莉主张其只是重复王兰说的话,那些话不是自己所说,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判决被告张莉向原告王兰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其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
  此案审结后,张莉与其丈夫王刚因离婚纠纷又诉至大兴法院。
(本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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