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3:4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高志海) “我要是懂法、控制住情绪,悲剧就不会发生了”,被控杀害前女友的赵显文在庭审结束后说。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33岁的赵显文2007年4月在河北邢台老家经人介绍结识了尚未成年的被害人王某,同年6月两人订婚并同居。2008年7月左右,王某到京打工。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9月18日,赵显文来京找其女友王某。当日18时许,其在北京市通州区一服装店找到王某,二人发生口角,随之又与赶来的王某在京的男友苑某发生争执,后赵显文持插棍锁及灭火器先后猛击王某头部数下,致王某死亡。作案后,赵显文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庭上,赵显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异议。其称,订婚同居后两人感情很好,并打算女友到结婚年龄后补办结婚手续,后因自己上网、打麻将引起女友不满,两人发生矛盾,自己动手打了女友。女友说到北京散散心,出走后就再也没联系过自己。案发当天,自己是想劝女友回家,没想到她在北京又找了一男友。“我恨她也恨那男的,我脾气上来,头脑发热,就控制不住自己了。我当时稀里糊涂的,就想把她打傻了,没人要她,我继续要她”,其对为什么杀害女友供述道。
  公诉机关认为,赵显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4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其表示愿意赔偿,并可用自己经营的眼镜店抵偿。其辩护人希望法庭能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自首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该案将择日宣判。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