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2:4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0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梁晓) 自家羊跑进邻家田地遭邻家狗追赶,为此双方主人发生争执,羊的主人被打伤。日前,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判决狗的主人赔偿羊的主人医药费500元。
  张某和李某是大兴区某村的同村村民,一天张某家的羊跑进李某家的田地,正好被李某看到,李家的狗上前追赶。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李某将张某打伤。张某在大兴区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790余元。经派出所立案调查后,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认为李某无故打伤自己侵犯了自己的权利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自己医药费800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1500元,共计2500元。
  李某则辩称,是张某骂自己,并用手里鞭子打狗,自己过去夺张某的鞭子,张某顺势倒在地下,自己并没有打张某,所以不同意张的诉讼请求。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未尽到看护职责,致使自家的羊跑到被告李某家的田地;产生矛盾后,双方本可以通过协商等方法解决,以维护相互间的团结,但被告李某未能克制自己情绪,并将原告张某打伤,原告张某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被告李某实施了伤害对方身体的行为,导致原告张某身体受到伤害结果的发生,对此被告李某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故对原告张某要求被告李某赔偿损失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