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42:0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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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黄懿清) 台风“卡努”来袭,将搭建在楼顶的屋棚刮倒,楼下停放的“别克”轿车因此遭殃被砸,车主于是要求屋棚主人予以赔偿。日前,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车主的诉讼请求,屋棚的主人庞先生赔偿原告郑女士2000余元修车费及200元雨蓬维修费。
  庞先生在自家顶楼屋顶上搭建了彩色钢板屋棚,郑女士也常常将自家的“别克”轿车停放在小区弄堂里,两家本也相安无事。
  2005年9月,上海市遭受“卡努”台风袭击。台风过后,郑女士打算下楼取车,突然看到几块庞大的彩色钢板堵塞了整个8米宽的小区弄堂,自己的“别克”轿车完完整整地被压在了钢板下面,根本无法打开车门将车驶出。原来,庞先生搭建的屋棚被台风刮倒,彩色钢板随之被风从吹下,从楼顶掉落到弄堂里,砸坏郑女士停放在楼下弄堂里的“别克”轿车。由于彩色钢板体积过于庞大,根本无法搬动,民警赶到后,只得请来工程施工队使用专业切割机器,将钢板割开,郑女士才得以将车驶出。事后,郑女士将车开到汽车维修公司对车辆进行了维修,损失共计5000余元。于是,郑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向郑女士理赔3000余元。
  由于2005年8月大风就已经曾经吹落过庞先生家的屋顶彩色钢板,当时钢板落下时,砸坏了郑女士家的雨蓬,郑女士为维修雨蓬花去200元。这次,郑女士要求庞先生一起赔偿轿车和雨蓬损失,双方协商不成,郑女士将庞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庞先生赔偿修车费差额2000余元及雨蓬维修费用200元。
  庞先生承认是由于台风原因造成郑女士车辆和雨蓬的损坏,但造成郑女士经济损失,是因为台风所致,台风属天灾,并且郑女士的“别克”轿车又属违章停放,郑女士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理赔。同时在台风来袭时,庞先生已应急请求房屋部门维修,已经尽到注意义务,所以不同意赔偿。
  法院认为,庞先生自行搭建顶楼彩色钢板屋棚,当时恰巧遇到台风来袭,庞先生虽称已经请求专门公司维修,但台风仍然将屋棚刮倒,造成了屋顶彩色钢板整体坠落,砸坏了郑女士的轿车,庞先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不能以台风属于不可抗力而免责。所以,法院依法判决庞先生赔偿郑女士车辆维修费2000余元,雨蓬维修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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