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40:3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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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力 王悦) 清明将至,李老爷子和老伴在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时,发现坟墓居然被人挖了。他们认为是村委会在植树时破坏了自己儿子的坟墓,便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其将坟墓恢复原状并赔偿3000元精神损失费。昨天下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已年过半百的李老爷子的家庭很不幸,大儿子和三儿子先后都因车祸不幸去世,伤心的父母将他们葬在自己村后的山坡上。从此,每年春节、清明、十一等节日,李老爷子和老伴都要到儿子的坟前拜祭。他们在起诉书中称,今年1月20日,老两口再次上山给儿子上坟,却发现儿子的坟被挖了,墓碑也不见了,骨灰盒也暴露在阳光之下。后来,李老爷子才得知,是村委会植树挖坑时破坏了儿子的坟,老两口心如刀割,一气之下便将村委会诉至法院。
  法庭上,李老爷子哽咽着念着起诉书,袖子不停地擦试着眼睛。坐在他身旁的老伴花白的头发,头低垂着,情绪十分低沉,还用手不停地抚着胸口。
  作为被告的村委会对李老爷子的起诉不能认可。代理人称,李老爷子儿子的坟地是村里的林地,本就不应该埋坟,李老爷子应该将儿子埋在正式的公墓。村委会的代理人还称,他们只是将盛骨灰盒的水泥池挖出了土面,并不是像原告说的那样墓碑不见了,骨灰盒也露出来了。而且当天就已经重新掩埋好了。对于给李老爷子造成的痛苦,村委会已经向他支付了530元作为赔偿。故村委会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由于双方要进一步搜集证据,丰台法院将择期另行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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