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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6:39:5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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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韩蕾) 因离婚分割财产问题与妻子发生争执,称“不给钱就弄死你”。7月8日,今年49岁的来自河北省的被告人谷保库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开庭前,被害人王女士和家属来到法庭参加旁听。因被害人王女士受伤严重,语言表达能力不强,所以由王女士的姐夫和法律援助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代理人。
  检方指控,2009年1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谷保库在海淀区苏家坨镇其暂住地内,因离婚分割财产问题与其再婚妻子被害人王女士(47岁)发生争执,后持斧头劈砍被害人王女士的头部,面部,意图将被害人王女士杀死。其间,被害人王女士与其前夫生子小腾(化名,男,8岁)上前阻拦,被告人谷保库亦持斧头将被害人小腾头部,面部砍伤。经鉴定,被害人王女士为重伤,被害人小腾为轻伤(偏重)。
  对于检方的指控,被告人谷保库未提出异议。庭审中,法官问:“当时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用斧子砍人?”被告人谷说:“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再加上喝了点酒,与她争吵后十分气愤,就想不给钱就弄死她。砍完人后就跑到附近的派出所自首了。”
  被告人谷保库供述,他与妻子王女士于2007年7月结婚,二人无共同的财产,以他上班一个月2000多元的月薪为生,王女士在家待业。事发前,王女士提出离婚,并表示离婚后不会给他一分钟,双方因钱的事情争执起来。“起初我拿斧子砍她本是想吓吓她,但后来她和我争抢起来,我就向她头部砍了好几刀”。被告人谷在法庭说道。
  在审理附带民事阶段,被害人王女士及小腾提出了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65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对于赔偿项目,被告人谷保库就误工费与被害人小腾的生活费部分提出了异议。对于赔偿问题,被告人谷保库表示:“我愿意赔,但我没钱,现在赔不了,等我放出来后挣钱再赔。”
  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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