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6 16:41:2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573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的复函
2005-11-16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05]95号
发布日期:2005-11-16
执行日期:2005-11-16
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构升格的请示》(闽政文〔2004〕3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副厅级机构,隶属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国务院办公厅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