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1 10:30:0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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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对在职干部犯重婚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1952-02-22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
发布日期:1952-02-22
执行日期:1952-02-22
1951年12月11日临法秘〔51〕字第314号报告阅悉。
  关于孙太于婚姻法公布后的重婚问题,不论是否在职干部,均应予以刑事处分。单纯公开检讨与行政处分不足以保证婚姻法的贯彻。至于如何制裁,你院可酌情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华东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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