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专题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数据
›
法律法规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
2014-2-26 16:00:47
[db:作者]
法尊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请选择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省
天津市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434
交法顾十大智能工具 一站式交通事故解决方案!
正在更新加载主题内容的条文数据,请您耐心等候一下....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文 号:农办办[2014]8号
发布日期:2014-2-19
生效日期:2014-2-19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农业部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8个子项(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及有关要求,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农业部部分)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9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农业部部分)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
农业部
无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取消
3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第635号修订)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为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审批 项目的子项
4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 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审批 项目的子项
5
草种进出口审批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
6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注册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农业部令2006年第61号)
取消
此3项为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渔业船员注册、适任证书核发及服务机构、一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项目的子项
7
渔业船员一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取消
8
渔业船员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取消
9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资格认定 项目的子项
10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
附件:
农办办〔2014〕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BGT/201402/P020140221316551418295.ceb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文 号:农办办[2014]8号
发布日期:2014-2-19
生效日期:2014-2-19
2014年1月28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农业部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8个子项(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及有关要求,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农业部部分)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2月19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
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农业部部分)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
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
处理决定
备注
1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七十公顷以上草原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8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资格认定
农业部
无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取消
3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第635号修订)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为 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向外国人转让申请权或者品种权审批 项目的子项
4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 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和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审批 项目的子项
5
草种进出口审批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
6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注册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农业部令2006年第61号)
取消
此3项为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渔业船员注册、适任证书核发及服务机构、一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项目的子项
7
渔业船员一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取消
8
渔业船员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取消
9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农业部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62号)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此2项为 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及检验员资格认定 项目的子项
10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6年第56号)
附件:
农办办〔2014〕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BGT/201402/P020140221316551418295.ceb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