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1 09:54:3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33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妇女婚后疯了男方坚决提出离婚问题的批复
1951-12-28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督字第12066号
发布日期:1951-12-28
执行日期:1951-12-28
失效日期:1900-01-01
渑池县人院:
你院本年12月1日函及报告均悉。
来函中提到“妇女结婚后疯了,男方坚决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如离了叫男方养活着,再说一个女人,是否犯重婚罪?”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应按具体情况处理。如女方疯病尚有治愈的可能,应令男方尽量加以疗治;倘女方的疯病确无治愈的可能,可酌情判离,但对女方生活仍应由男方负责。离婚后男方另结婚不能以重婚论。
最高人民法院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