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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通知
2014-2-24 0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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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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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通知
1998-09-23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发[1998]18号
发布日期:1998-09-23
执行日期:1998-09-23
全国地方各级人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简称:两个“办法”)业已公布。为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制订、实施两个“办法”的重要意义。
两个“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在教育整顿中完善法院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人民法院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证审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两个“办法”的制订、实施,使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纪律监督相结合,完善了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防止和减少审判工作中的腐败现象提供了制度保证,也有利于保护广大审判人员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各级法院领导,要教育广大干警提高对制订、实施两个“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要澄清那些认为两个“办法”只是束缚法院自身的不正确认识,正确理解独立审判与加强监督的关系,正确对待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关系,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对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公正的要求上来。人民法院从制订、实施两个“办法”入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监督制约机制,既是教育整顿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保证依法治国方略顺利实施的需要,是法院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其目的是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使阶段性的教育整顿与长期性的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各级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为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严肃执法、公正裁判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好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是在全国法院绝大多数法院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大量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作为全国性的统一规范,提法更准确,追究责任的事项更具体,更便于操作;不仅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范围,而且也规定了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严格规范了审判人员的职务行为。各级法院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好两个“办法”,使广大干警切实掌握两个“办法”规定的要求,并自觉贯彻到工作中,从积极意义上深刻领会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深刻领会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真正做到在审判工作和个人的职务行为中落实两个“办法”,使审判工作更规范,自我监督更完善。
三、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两个“办法”。
各级法院要以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为推动力,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推进队伍建设。各级法院领导不仅要监督下属人员执行和遵守两个“办法”,自己首先要做执行和遵守两个“办法”的表率。要坚决执行两个“办法”贯彻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在哪一级法院,无论是院长、庭长,还是具体办案的审判人员,凡在职责范围内违反法律规定,违法审判,都要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执行两个“办法”,也要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基本原则。无论是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的查处,还是对举报行为的性质界定,都要严格按照两个“办法”执行,做到宽严得当,不枉不纵。对于一切违反两个“办法”规定的,要严格按照程序予以查处,不能打折扣,不能护短、姑息。对于举报不实,或诬告陷害审判人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要求实事求是及时澄清,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督促检查。
各级法院党组要把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本单位及下级法院落实两个“办法”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有效地抓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首先要不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加快查处速度,使两个“办法”在实际工作中迅速得到贯彻执行。同时也要坚决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督促检查。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发现下级法院有不按两个“办法”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应当采取坚决措施,责令下级法院追究责任,必要时直接调查处理。各级法院都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力量不足的,要抽调人员加强,保证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五、主动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执行好两个“办法”。
教育整顿一条好的经验,就是开门整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把贯彻落实好两个“办法”,主动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依靠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保证两个“办法”得以切实执行。各级法院要将两个“办法”及时送请当地人大、政协的负责同志阅知,并召开座谈会,通报实施两个“办法”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请他们按照两个“办法”监督法院的工作。要经常向人大主动汇报执行两个“办法”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检举的违法违纪线索,要认真查处,依照两个“办法”给予处理后,要及时反馈处理情况。要不断总结主动接受监督的经验,使两个“办法”为强化法院监督制约,推进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发挥更好的作用。
六、做好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宣传工作。
各级法院在贯彻执行两个“办法”过程中,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舆论媒介向社会各界通报人民法院执行两个“办法”的情况和实际效果,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舞弊、裁判不公的态度和决心,使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法院工作,更加关心、支持法院队伍建设。对贯彻执行两个“办法”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法院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
240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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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通知
1998-09-23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发[1998]18号
发布日期:1998-09-23
执行日期:1998-09-23
全国地方各级人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简称:两个“办法”)业已公布。为认真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制订、实施两个“办法”的重要意义。
两个“办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在教育整顿中完善法院监督制约机制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人民法院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证审判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两个“办法”的制订、实施,使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纪律监督相结合,完善了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防止和减少审判工作中的腐败现象提供了制度保证,也有利于保护广大审判人员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各级法院领导,要教育广大干警提高对制订、实施两个“办法”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要澄清那些认为两个“办法”只是束缚法院自身的不正确认识,正确理解独立审判与加强监督的关系,正确对待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的关系,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对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公正的要求上来。人民法院从制订、实施两个“办法”入手,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监督制约机制,既是教育整顿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保证依法治国方略顺利实施的需要,是法院队伍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其目的是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使阶段性的教育整顿与长期性的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各级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为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严肃执法、公正裁判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好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是在全国法院绝大多数法院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的大量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作为全国性的统一规范,提法更准确,追究责任的事项更具体,更便于操作;不仅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范围,而且也规定了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严格规范了审判人员的职务行为。各级法院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广大干警学习好两个“办法”,使广大干警切实掌握两个“办法”规定的要求,并自觉贯彻到工作中,从积极意义上深刻领会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深刻领会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真正做到在审判工作和个人的职务行为中落实两个“办法”,使审判工作更规范,自我监督更完善。
三、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两个“办法”。
各级法院要以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为推动力,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推进队伍建设。各级法院领导不仅要监督下属人员执行和遵守两个“办法”,自己首先要做执行和遵守两个“办法”的表率。要坚决执行两个“办法”贯彻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在哪一级法院,无论是院长、庭长,还是具体办案的审判人员,凡在职责范围内违反法律规定,违法审判,都要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执行两个“办法”,也要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基本原则。无论是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的查处,还是对举报行为的性质界定,都要严格按照两个“办法”执行,做到宽严得当,不枉不纵。对于一切违反两个“办法”规定的,要严格按照程序予以查处,不能打折扣,不能护短、姑息。对于举报不实,或诬告陷害审判人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要求实事求是及时澄清,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督促检查。
各级法院党组要把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根据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对本单位及下级法院落实两个“办法”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有效地抓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首先要不断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加快查处速度,使两个“办法”在实际工作中迅速得到贯彻执行。同时也要坚决按照“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督促检查。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发现下级法院有不按两个“办法”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应当采取坚决措施,责令下级法院追究责任,必要时直接调查处理。各级法院都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力量不足的,要抽调人员加强,保证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五、主动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执行好两个“办法”。
教育整顿一条好的经验,就是开门整顿,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把贯彻落实好两个“办法”,主动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依靠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保证两个“办法”得以切实执行。各级法院要将两个“办法”及时送请当地人大、政协的负责同志阅知,并召开座谈会,通报实施两个“办法”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请他们按照两个“办法”监督法院的工作。要经常向人大主动汇报执行两个“办法”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检举的违法违纪线索,要认真查处,依照两个“办法”给予处理后,要及时反馈处理情况。要不断总结主动接受监督的经验,使两个“办法”为强化法院监督制约,推进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发挥更好的作用。
六、做好贯彻执行两个“办法”的宣传工作。
各级法院在贯彻执行两个“办法”过程中,要采用多种形式,通过舆论媒介向社会各界通报人民法院执行两个“办法”的情况和实际效果,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舞弊、裁判不公的态度和决心,使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法院工作,更加关心、支持法院队伍建设。对贯彻执行两个“办法”中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法院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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