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45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45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4480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1-07 05:50:37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价格欺诈三倍赔偿
(31401)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价格欺诈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价格欺诈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4403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1-06 11:09:12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侵犯知情权可能构成欺诈
(31376)
划词:
ID(16856)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侵犯知情权可能构成欺诈】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侵犯知情权可能构成欺诈】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4394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1-06 10:11:10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虚假宣传侵权赔偿
(31377)
划词:
ID(17806)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虚假宣传侵权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虚假宣传侵权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4393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1-06 10:11:00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虚假广告侵权赔偿
(31378)
划词:
ID(17806)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虚假广告侵权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虚假广告侵权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26325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3 19:42:43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旧车新卖欺诈三倍赔偿
(29189)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旧车新卖欺诈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旧车新卖欺诈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6324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3 19:42:31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事故车欺诈三倍赔偿
(29186)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事故车欺诈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事故车欺诈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6323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3 19:42:20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大修车欺诈三倍赔偿
(29188)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大修车欺诈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大修车欺诈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6322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3 19:41:57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虚假车况欺诈三倍赔偿
(29183)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虚假车况欺诈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虚假车况欺诈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6321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3 19:41:49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隐瞒车况欺诈三倍赔偿
(29182)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隐瞒车况欺诈三倍赔偿】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隐瞒车况欺诈三倍赔偿】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26275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4-11-03 08:52:01
主题: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33716)
主专题:
退一赔三
(29180)
划词:
ID(16788)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退一赔三】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退一赔三】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1
2
3
4
5
/ 5 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