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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05:19:30
主题:
2023 最高人民法院:给付型不当得利纠纷中,原告应当对“没有合法根据”承担举证责任
(583259)
主专题:
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
(33030)
划词:
ID(18201)
综合考虑,将给付型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原告,更为妥当。(1)认为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观点,实为举证责任倒置。鉴于立法并未规定不当得利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既然主张被告系不当得利,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2)认为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观点,主要论据是一方获益没有法律根据属于消极事实,消极事实不易举证。但是没有法律根据并非全部为消极事实,也存在积极事实,例如因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形成的不当得利,原告当初进行给付的原因及事后法律关系发生变化导致给付目的不存在的事实均属于积极事实,原告举证并无障碍;而且即便是存在消极事实的情形,例如原告因输入号码有误而向他人手机账号存入话费,原告可以通过证明自己的手机号与被告的手机号有多位数字一致、极易混淆予以主张,可见原告并非无物可证。(3)不当得利诉讼是对已发生给付行为的一种撤销,原告作为诉讼的发起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以此来督促原告谨慎起诉。假若由作为被告的受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只需起诉,被告就被拉入诉讼并且要担负起举证不能即败诉的重责,如此之低的诉讼成本极易导致原告滥诉,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造成危害。[6]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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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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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05:16:09
主题:
2023 最高人民法院:给付型不当得利纠纷中,原告应当对“没有合法根据”承担举证责任
(583259)
主专题:
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
(33030)
划词:
ID(18200)
给付型不当得利纠纷中,“没有合法根据”所对应的基础事实,是主张不当得利的一方当事人所作出的给付行为欠缺给付原因,可以通过证明给付行为的具体原因、给付原因自始不存在或者嗣后丧失等积极事实来证明,并非现实中未曾发生、无法证明的消极事实。此类不当得利纠纷中,主张不当得利的一方当事人关于对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的主张,建立在否定自身给付行为的基础上。相较于对方当事人,主张不当得利的一方更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提供证据。故在给付型不当得利纠纷中,仍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原告对“没有合法根据”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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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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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2-25 05:16:09
主专题:
不当得利
(1420)
副专题:
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
(33030)
操作说明:将【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不当得利】为【给付型不当得利由受损方举证】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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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