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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11:58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处罚行政诉讼
(33263)
划词:
ID(18271)
第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市监处罚行政诉讼】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处罚行政诉讼】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处罚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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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11:57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处罚行政诉讼
(33263)
操作说明:将【市监处罚行政诉讼】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处罚行政诉讼】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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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11:31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处罚行政复议
(33262)
划词:
ID(18271)
第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处罚行政复议】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处罚行政复议】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处罚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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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86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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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11:30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处罚行政复议
(33262)
操作说明:将【市监处罚行政复议】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处罚行政复议】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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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10:34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行政处罚
(33261)
划词:
ID(18270)
第六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加盖本部门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当事人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四)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行政处罚】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行政处罚】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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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84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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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10:34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行政处罚
(33261)
操作说明:将【市监行政处罚】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行政处罚】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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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9:20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复核
(33260)
划词:
ID(18269)
第五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而给予更重的行政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复核】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复核】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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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9:20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复核
(33260)
操作说明:将【市监复核】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复核】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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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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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07:06:29
主题:
2022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83143)
主专题:
市监证据保全
(33259)
划词:
ID(18268)
第三十三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采取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办案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市监证据保全】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市监证据保全】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市监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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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780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3 07:06:28
主专题:
消费投诉举报
(28944)
副专题:
市监证据保全
(33259)
操作说明:将【市监证据保全】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投诉举报】为【市监证据保全】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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