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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1 15:42:23
主专题:
消费者与商家协商
(33211)
副专题:
生产、销售劣药罪
(556)
操作说明:将【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为【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89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1 15:41:54
主专题:
消费者与商家协商
(33211)
副专题: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565)
操作说明: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88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1 15:41:06
主专题: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553)
副专题: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3218)
操作说明: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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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87
专题管理
合并专题
2026-01-11 15:40:46
主专题: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3218)
副专题: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557)
操作说明:将副专题【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合并到主专题【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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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86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6-01-11 15:39:33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565)
划词:
ID(18240)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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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685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6-01-11 15:37:40
主专题: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
(33217)
副专题: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属于严重
操作说明: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刑】专题名称变更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10万起属于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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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84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同时执行:
专题管理
创建专题
2026-01-11 15:32:45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3262)
主专题:
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33219)
划词:
ID(18239)
第九条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一)因危害人体健康,被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
(二)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的禁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名单上的物质;
(三)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质。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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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683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11 15:32:45
主专题:
消费者与商家协商
(33211)
副专题:
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33219)
操作说明:将【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消费者与商家协商】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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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82
划词
删除专题
2026-01-11 15:30:07
主题:
202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3262)
主专题: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58)
划词:
ID(18235)
第一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操作说明:将选择的划词里面删除去除专题【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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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681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6-01-11 15:29:41
主专题: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3218)
副专题: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操作说明: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专题名称变更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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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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