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10985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10985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7949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8:08:03
主专题:
挣钱之道
(32380)
副专题:
借钱
(32141)
操作说明:将【借钱】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挣钱之道】为【借钱】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8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8:07:52
主专题:
挣钱之道
(32380)
副专题:
利息规则
(32408)
操作说明:将【利息规则】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挣钱之道】为【利息规则】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7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8:06:23
主专题:
挣钱之道
(32380)
副专题:
未安排年休假三倍工资补偿
(27628)
操作说明:将【未安排年休假三倍工资补偿】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挣钱之道】为【未安排年休假三倍工资补偿】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6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8:02:13
主专题:
挣钱之道
(32380)
副专题:
赌博
(32436)
操作说明:将【赌博】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挣钱之道】为【赌博】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5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7:55:58
主专题:
挣钱之道
(32380)
副专题:
分红问题
(32144)
操作说明:将【分红问题】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挣钱之道】为【分红问题】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4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7:54:25
主专题:
违约金调高
(32605)
副专题:
违约金调高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
(32617)
操作说明:将【违约金调高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违约金调高】为【违约金调高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3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10-02 07:53:19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违约金调高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
(32617)
划词:
ID(16143)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违约金调高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违约金调高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942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7:45:39
主专题:
违约金调高
(32605)
副专题:
违约金过低可申请法院调高
(32616)
操作说明:将【违约金过低可申请法院调高】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违约金调高】为【违约金过低可申请法院调高】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1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0-02 07:45:21
主专题:
违约金调高
(32605)
副专题:
违约金按损失调整原则
(29950)
操作说明:将【违约金按损失调整原则】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违约金调高】为【违约金按损失调整原则】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940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10-02 07:36:08
主题:
2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583144)
主专题:
违约金调整
(801)
划词:
ID(18146)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主体、交易类型、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履约背景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进行衡量,并作出裁判。
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恶意违约的当事人一方请求减少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违约金调整】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违约金调整】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1
2
3
4
5
6
7
8
9
10
... 1099
/ 1099 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