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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45:43
主题:2010 工伤保险条例(21421) 主专题:停工留薪期死亡按工亡待遇(32559)
划词:ID(7859)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停工留薪期死亡按工亡待遇】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停工留薪期死亡按工亡待遇】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停工留薪期死亡按工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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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45:43
主专题:工亡保险待遇(6531) 副专题:停工留薪期死亡按工亡待遇(32559) 操作说明:将【停工留薪期死亡按工亡待遇】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亡保险待遇】为【停工留薪期死亡按工亡待遇】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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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19:01
主专题:十级伤残工伤待遇(6530) 副专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0) 操作说明: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十级伤残工伤待遇】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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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18:53
主专题:九级伤残工伤待遇(6529) 副专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0) 操作说明: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九级伤残工伤待遇】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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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18:44
主专题:八级伤残工伤待遇(6528) 副专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0) 操作说明: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八级伤残工伤待遇】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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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18:31
主专题:七级伤残工伤待遇(4921) 副专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0) 操作说明: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七级伤残工伤待遇】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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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16:07
主专题:五级伤残工伤待遇(4920) 副专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0) 操作说明: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五级伤残工伤待遇】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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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1 10:09:38
主题:2010 工伤保险条例(21421) 主专题:四级伤残工伤待遇(6526)
划词:ID(11797)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四级伤残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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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25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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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11:22:42
主题:1999 失业保险条例(24427) 主专题:失业死亡补助金(32558)
划词:ID(18136)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失业死亡补助金】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失业死亡补助金】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失业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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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11:22:41
主专题:失业保险(28684) 副专题:失业死亡补助金(32558) 操作说明:将【失业死亡补助金】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失业保险】为【失业死亡补助金】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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