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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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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5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5-12-19 19:48:55
主专题:
摁指印
(4909)
副专题:
按指印
操作说明:将【摁指印】专题名称变更为【按指印】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344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5-12-19 19:47:54
主专题:
只签名不摁指印
(28434)
副专题:
只签名不按指印
操作说明:将【只签名不摁指印】专题名称变更为【只签名不按指印】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343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12-19 19:47:34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只签名不摁指印
(28434)
划词:
ID(16033)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只签名不摁指印】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只签名不摁指印】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8342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2-19 18:05:07
主专题:
签章证据
(28435)
副专题:
无原件可能无法鉴定
(28510)
操作说明:将【无原件可能无法鉴定】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签章证据】为【无原件可能无法鉴定】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341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12-19 18:04:52
主专题:
签章证据
(28435)
副专题:
证据无原件法院不采信
(28830)
操作说明:将【证据无原件法院不采信】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签章证据】为【证据无原件法院不采信】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340
专题管理
变更专题名称
2025-12-17 09:34:02
主专题:
无证食药产品
(32995)
副专题:
无证食品
操作说明:将【无证食药产品】专题名称变更为【无证食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339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12-17 09:16:31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不符合安全标准
(27924)
划词:
ID(18188)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不符合安全标准】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338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12-17 08:33:34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无证食药产品
(32995)
划词:
ID(18187)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无证食药产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337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12-17 08:33:05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无证食药产品
(32995)
划词:
ID(18186)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无证食药产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无证食药产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8336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12-17 08:31:05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81463)
主专题:
不符合安全标准
(27924)
划词:
ID(18185)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不符合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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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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