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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专题
2025-09-19 16:11:24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32530)
划词:
ID(18127)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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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783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6:11:24
主专题:
工伤保险
(28683)
副专题:
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
(32530)
操作说明:将【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工伤保险】为【单位未缴工伤保险按保险待遇赔偿】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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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82
划词
选择新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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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19 16:10:27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垫付
(32529)
划词:
ID(18127)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垫付】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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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781
划词
选择新条文
2025-09-19 15:42:20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生育保险
(6022)
划词:
ID(18126)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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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780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19 15:41:58
主题:
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81892)
主专题:
生育医疗费用
(27624)
划词:
ID(18125)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生育医疗费用】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生育医疗费用】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779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5:40:28
主专题:
生育保险
(6022)
副专题:
生育医疗费用
(27624)
操作说明:将【生育医疗费用】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生育保险】为【生育医疗费用】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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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78
专题管理
删除别名专题
2025-09-19 15:40:17
主专题:
生育医疗费用
(27624)
副专题:
女职工生育津贴
操作说明:将【生育医疗费用】专题里删除去除别名专题【女职工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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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77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5:39:17
主专题:
女职工{nums}特权
(27608)
副专题:
生育津贴
(32525)
操作说明:将【生育津贴】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女职工{nums}特权】为【生育津贴】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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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76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9-19 15:38:31
主专题:
生育保险
(6022)
副专题:
生育保险及津贴
(27624)
操作说明:将【生育保险及津贴】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生育保险】为【生育保险及津贴】的新上级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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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7775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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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9-19 15:37:28
主题:
2012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581550)
主专题:
单位未缴生育险承担赔偿责任
(32520)
划词:
ID(14570)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单位未缴生育险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单位未缴生育险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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