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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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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7:07:00
主题: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82306)
主专题:
连带责任保证
(1805)
划词:
ID(18074)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连带责任保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437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8-15 17:00:33
主题:
20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582604)
主专题:
连带责任保证
(1805)
划词:
ID(18071)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连带责任保证】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7429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8-15 16:53:37
主专题:
履行合同的担保
(32330)
副专题:
连带责任保证
(1805)
操作说明:将【连带责任保证】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履行合同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