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1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1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7206
划词
添加专题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5-07-29 22:00:59
主题:
2022 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
(583223)
主专题:
举报10日办理答复
(32263)
划词:
ID(18026)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热线事项: (一)咨询类热线事项,自收到事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诉求人; (二)非咨询类热线事项,自收到事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诉求人。 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前,诉求人向热线反映新情况的,市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认为直接影响热线事项办理的,应当向诉求人说明情况,办理期限重新计算。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形的,市热线工作机构应当向诉求人说明情况,办理期限视情形进行调整。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可以制定热线事项分级分类限时办理的具体办法。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举报10日办理答复】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举报10日办理答复】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2 法道:2 法币: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