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空间首页
我的个人资料
我的操作记录
我的划词收藏
已查询到 2 条结果
[ 全部 ]
筛选记录数据
排序:
默认
倒序
审核状态筛选:
全部状态
未审核
已通过
不通过
操作类型筛选:
全部类型
主题划词
主题专题
专题管理
管理执行筛选:
全部类型
管理审核
投票审核
管理员操作
划词筛选:
专题搜索筛选:
帖子搜索筛选:
筛选查询
[ 全部 ]
已查询到 2 条结果
操作记录id
操作类型 - 操作时间
主题 - 专题名称 - 划词内容 - 操作说明
审核方式 - 审核状态
奖励明细
38950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6-01-25 07:27:30
主专题: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554)
副专题:
销售伪劣化妆品构成犯罪
(33358)
操作说明:将【销售伪劣化妆品构成犯罪】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为【销售伪劣化妆品构成犯罪】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
38948
划词
选择新条文
同时执行:
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6-01-25 07:24:15
主题: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83129)
主专题: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554)
划词:
ID(18308)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