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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06:37:32
主题:
2022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583272)
主专题:
普通化妆品宣称功效违法
(33327)
划词:
ID(18329)
第三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产品性状、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用具等,应当依法标明注意事项,并采取措施防止产品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普通化妆品宣称功效违法】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普通化妆品宣称功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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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06:37:25
主专题:
普通化妆品宣传功效违法
(33327)
副专题:
普通化妆品宣称功效违法
操作说明:将【普通化妆品宣传功效违法】专题名称变更为【普通化妆品宣称功效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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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06:36:20
主题:
2022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583272)
主专题:
宣称功效认定特殊化妆品
(33345)
划词:
ID(18329)
第三十八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产品性状、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玩具、用具等,应当依法标明注意事项,并采取措施防止产品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宣称功效认定特殊化妆品】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宣称功效认定特殊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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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06:32:09
主题:
2016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583232)
主专题:
无资质超越生活美容认定欺诈
(32349)
划词:
ID(18086)
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无资质超越生活美容认定欺诈】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无资质超越生活美容认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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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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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04:57:00
主专题:
消费格式条款违规3倍或3万元罚款
(33405)
副专题:
消费霸王条款违规3倍或3万元罚款
操作说明:将【消费格式条款违规3倍或3万元罚款】专题名称变更为【消费霸王条款违规3倍或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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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95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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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09:29
主题:
202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583044)
主专题:
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50万罚款
(33212)
划词:
ID(18328)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5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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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9094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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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09:25
主题:
202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583044)
主专题:
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10倍罚款
(7431)
划词:
ID(18328)
第十四条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予以处罚。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10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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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7:09:11
主题:
202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583044)
主专题:
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50万罚款
(33212)
划词:
ID(16963)
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50万罚款】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5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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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9092
划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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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主题关联专题
2026-02-02 17:09:03
主题:
2020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583044)
主专题:
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10倍罚款
(7431)
划词:
ID(16963)
第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一)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四)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六)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七)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九)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操作说明:既有条文关联其他专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10倍罚款】
同时执行:将主题关联到专题【侵害消费者权益最高10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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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2 法道:2 法币:2
39091
专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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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1 09:18:46
主专题:
退换券欺诈
(33415)
副专题:
兑换券欺诈
操作说明:将【退换券欺诈】专题名称变更为【兑换券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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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1 法道:1 法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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