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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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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专题
2025-08-17 10:31:18
主题:
2020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583197)
主专题:
纪检监察举报控告案件办理
(32353)
划词:
ID(18092)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沟通研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
操作说明:选择新条文并关联到专题【纪检监察举报控告案件办理】
同时执行:条文所在主题同时关联到专题【纪检监察举报控告案件办理】
同时执行:创建新的专题【纪检监察举报控告案件办理】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3 法道:3 法币:3
37508
专题管理
变更上级专题
2025-08-17 10:31:18
主专题:
纪检监察
(31897)
副专题:
纪检监察举报控告案件办理
(32353)
操作说明:将【纪检监察举报控告案件办理】的上级专题变更,设置【纪检监察】为【纪检监察举报控告案件办理】的新上级专题
管理员直接执行
已通过
法力:1 法道:1 法币:1